本篇文章699字,读完约2分钟

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监管,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弥补监管不足,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银监会将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适时发布。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社会资本设立、参股或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然而,也出现了一些混乱,包括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持有银行股份、股份资金来源不符合自有资金要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不清晰不透明、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银行利益等。目前,有关商业银行股东资格审查和信息管理行为监管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监管力度不够,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未能覆盖新的交易类型,对利益转移行为缺乏限制性措施。为此,银监会将制定统一的银行股权管理规则,作为2017年弥补监管缺陷的一项重点工作。

银监会出手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包括总则、股东责任、商业银行责任、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办法》为商业银行股权渗透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监管框架:一是大股东逐层披露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第二,商业银行对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负有主要责任;三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监管需要确定上述主体。《办法》明确了对同一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者参股、控股银行机构数量、金融产品参股商业银行的监管规则,将通过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境内外市场超过规定比例收购商业银行股份纳入审批范围。《办法》明确将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纳入关联方管理,涵盖商业银行实际承担信用风险的新型关联交易。《办法》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职责,丰富了监管手段,加大了对违规股东的处罚力度。

标题:银监会出手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13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