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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涉嫌传销的重大案件频频发生,一些案件的查处也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8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山东省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对山东省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外事管理人员等80人提出了要求。所有企业都应该把不参与作为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底线;防止非法招聘、非法培训、私人网络、非法集会、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邹兴祖表示,直销经营模式的特点决定了直销企业将拥有庞大的销售队伍,一些非法组织利用直销企业的销售力量从事传销活动。因此,直销企业必须认清打击传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地位,提前思考。
邹兴祖简要分析了直销行业中存在的非法直销、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邹兴祖要求全省直销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传播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所有企业都应该把非传播作为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底线。二是加强营销人员管理,严格区分直销和传统经营,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问题。第三,要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非法招聘、非法培训、私人网络、非法会议和夸大虚假宣传。要规范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薪酬制度和企业信息披露。第四,保护消费者权益,切实落实退换货制度。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有必要提供更加便捷的退货和换货保障,避免消费者对选择直销渠道的顾虑,进一步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第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为指导,自觉、全面、规范地履行法律、经济、道德等社会责任,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本文来源:新华网(603888,诊断单元))
标题:山东工商局:"不涉传销"是直销企业经营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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