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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中国证监会于12月5日宣布了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廖因操纵“中钢天元”等15只股票,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处罚款54,329,735.48元;吴俊乐因操纵新华金股票被罚款100万元。
据了解,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控制使用了自己、杨谋英、卢谋义、廖默昌、陆、陆、李某、姜默芬、姜、姜某、赵某某、王某某等12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重点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
那么,廖是如何利用账户组操纵股价的呢?以廖操纵“中钢天元”为例,2015年10月21日10:27:00-14:34:13期间,账户组申报买入“中钢天元”,日限价为17.56元,19次。17,180,700股,占同期申报购买量的55.80%;账户组提取180,700股,占申报金额的1.05%;账户组共卖出500万股,占同期市场成交额的65.98%。当日,该股上涨10.03%,深成指下跌5.87%,该股偏离深成指15.90%。
2015年10月22日9:36:25,账户组倒卖10月21日购买的中钢天元500万股,成交额9660万元,平均售价19.32元,利润815万元。
据了解,应廖的申请,证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审查,中国证监会驳回廖关于认定违法事实和计算违法所得的申辩;廖关于处罚幅度的论述部分被采纳,罚金数额相应调整。
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吴俊乐第二次被证监会处罚。2016年4月,由于吴俊乐操纵台拉斯A公司,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1.7亿元,并处以3.4亿元罚款。
吴俊乐利用22个账户操纵新华金。经过咨询,记者发现,这22个账户与那些操纵台尔斯公司股价的账户完全一样。
据统计,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吴俊乐通过关注资本优势和持股优势、实际控制账户之间的交易、虚假申报和尾市交易等方式影响了“新华金”的价格;期末,账户组剩余股份为零,累计亏损177,799,282.82元。
标题: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 遭证监会罚没近8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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