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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力改革中首起电价垄断案的余波尚未散去,处于电力市场改革博弈焦点的山西省再次经历了电力改革交易纠纷。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独家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月度交易中,部分电厂和发电侧销售公司存在统一报价行为。一家第三方售电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称“电厂统一价格为每兆瓦时305元,电厂侧售电公司统一价格为每兆瓦时322.2元。”集团的运营价格将直接导致所有电力购买者无法按照市场化进行交易策略研究和报价。”
值得注意的是,8月初,中央企业发电集团、省级发电企业和山西省15家电厂的分支机构因垄断电力交易价格,刚刚被罚款7000多万元。许多被处罚的企业和电厂都在被要求统一报价的企业名单上。对此,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一些电厂和电力销售公司在此次交易中确实做了相同的报价,但目前的报价规则并没有说只要报价相似,就会被视为垄断。
此外,对于许多沿着电力改革东风进入的第三方售电公司来说,此次交易中有近30%的电量达到了交易意向,由于“安全检查”失败,交易很难成交,使得原本已经举步维艰的独立售电企业雪上加霜。
价格联盟还是主流价格?
在7000多万元的垄断罚款下降后不久,山西9月份的直接电力交易再次引发争议。
近日,参与交易的第三方售电公司向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山西省经济信息委员会投诉,对山西电力交易中心9月份的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根据记者获得的投诉材料,投诉人认为发电厂和发电侧售电公司(发电厂设立的附属售电公司)的报价中可能存在“严重的黑箱操作,意图操纵市场价格”。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10多家售电公司的20多个交易项目报价为每兆瓦时322.2元,这些公司主要是发电侧的售电公司。根据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的公告,9月份直营售电公司准入名单包括42家售电公司,其中21家为相对独立的社会资本售电公司,6家为大唐、华能、华电等中央企业所有,15家为晋能集团、大同煤矿等地方国有企业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功上市的公司中,只有13家第三方售电公司成功上市,而中央企业下属的6家售电公司全部成功上市,地方国有企业下属的12家售电公司成功上市。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发电厂和电力销售公司在这次交易中确实做了同样的报价。然而,他认为“直接电力交易是一种面向市场的操作。上诉信中提到的统一报价实际上是各方认可的主流市场价格,但并不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相关流程,直电交易的流程是“先报数量,后报价”,每个用户(包括售电公司)在报价过程中独立操作,这意味着在企业的报价中看不到其他用户的操作。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国家电网山西电力公司,其他股东包括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能电力有限公司
垄断惩罚的残余温度仍然存在
8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决定,并依法处罚7338万元。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中央企业发电集团分公司、省级发电企业和山西省15家电厂在太原召开了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共同协商直供交易价格。经确定,2016年山西省第二批大用户直供电价与互联网基准价格相比,利润率不超过0.02元/千瓦时,最低交易价格为0.30元/千瓦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实销售数据后,涉案企业实施了直接供电价格垄断协议。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反垄断调查后,涉案企业按照法律要求及时整改,买卖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平确定直供交易价格。
“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企业会形成类似的价格联盟。这是对《反垄断法》的典型违反,不利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推进。”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曾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NDRC的处罚能够起到威慑作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一些电力销售公司投诉的垄断问题,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欢迎大家监督,但如果没有证据,大家只是从交易结果中猜测,我认为这件事很难说。”现行的报价规则并没有说只要报价相似,就会被视为垄断。
对于山西省再次出现的交易价格争议,电力行业研究专家詹曙光认为,“不同售电公司统一报价的情况在业内罕见。”电力交易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许多系统趋于完善,但“仍有许多不规范的操作,这也导致许多售电公司现在无法盈利。”
记者注意到,5月4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将今年安徽第二批交易中20家发电企业和12家售电公司的统一报价判定为异常交易,并予以停止。
关于企业的投诉,记者致电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局,对方表示知道此事,但不方便向媒体披露结果。
交易量暴跌,电力销售公司“抱怨”
除了统一报价的问题外,售电企业更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电量的突然下降。
一家中小型电力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份的实际营业额为26.38亿千瓦时,但最终有8亿千瓦时未能通过电网安全检查。”这家公司是未能通过交易权力安全检查的公司之一。
未能通过安全检查,这些电力销售公司损失的不仅仅是钱。上述公司负责人表示,所购电力无法交付给用电客户,公司面临违约风险。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也不知道将来如何规避风险。他无奈地说:“这不应该是一个成熟的电力市场的现象。”
针对安全检查问题,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在相关文件中解释说,山西省整个夏季电力负荷过大,省调度推迟了部分发电企业的计划检修。基于9月份电网和机组的计划维护和功率平衡需求,一些电厂的电力交易被禁止通过。
对于上述解释,一些未能通过此次交易的电力销售公司表示不相信。事实上,上次直接电力交易的安全检查合格率是100%。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表示,安全检查有很多原因。下一个供暖季节用电量的增加也导致了时间安排上的一些问题。“我们已经开会研究治疗方法,届时将予以披露。”
詹曙光认为,如果安全检查相关依据的透明度不够,将会使相关市场主体产生怀疑,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标题:7000万垄断处罚落锤不久 山西电力直接交易再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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