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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产能置换的通知》,要求在建煤矿项目要严格执行减排量置换政策或超产任务。鼓励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鼓励兼并收购,鼓励已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承担通过产能置换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
据《证券日报》4月24日消息,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采取了9项措施,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爱吉、净值、信息)。
具体来说,一是建立煤炭产能置换的长效机制;二是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三是鼓励实施并购;四是鼓励已批准(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承担通过产能置换解决产能过剩的任务;五是稳步有序推进煤炭减容;第六,严格执行减少和置换新煤矿的要求;七是支持地方统一实施产能置换;第八,加强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交易服务;九、已列入解决产能过剩年度实施计划并按期关闭退出的煤矿,应在次年6月30日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数交易协议。
据悉,早在201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减排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增煤炭生产能力的通知》,要求所有未经批准开工的非法煤矿停止建设和停产,真正需要继续建设的非法煤矿要严格执行减排量置换政策。
据有关专家介绍,该通知首次提出建立煤炭产能置换的长效机制,并在原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在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后,提高了部分实施方案中新增煤矿项目、已批准煤矿项目和煤矿项目的置换指标。
据中国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相关分析师介绍,《通知》还要求签署能力置换指数交易协议的时间。列入年度产能过剩解决方案实施计划并按期关闭和退出的煤矿,应在次年6月30日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数交易协议,2016年关闭和退出的煤矿最迟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签订协议,逾期退出产能指数无效。如果协议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签署,并且报告了产能置换计划,则之前130%的转换率可以提高到150%。这一规定有助于促使煤炭企业尽快退出落后产能。
标题:发改委发文加快煤矿产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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