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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7月12日,

据交通部网站12日报道,近日,财政部、交通部联合发布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用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而借入,以车辆通行费收入和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偿还,纳入政府资金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规划下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营收费公路,不得用于建设非收费公路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道路养护支出,不得用于偿还现有债务。

两部委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办法》从定额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等方面提出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的工作要求。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两部委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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