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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成果转化和应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后续处置及其风险。因此,在土地确权工作即将顺利完成之际,除了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各方行为外,完善农地经营权的处置机制,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通市场,使其更加活跃和透明,也是极为重要的。

近日,农业部召开农村承包土地登记发证试点新闻发布会。据悉,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土地面积已达11.1亿亩,占第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包括山东、宁夏和安徽在内的七个省已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告,权利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司司长张洪宇在会上表示,农业部将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土地确权成果在促进土地流转、抵押贷款融资、涉农补贴、有偿收回承包土地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再加上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并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近年来,农村土地,从政策取向到指标完成权,可谓利好消息。农民期待着农地的转让或抵押,土地权利的登记和认证可以真正转化为“真金白银”;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和企业希望获得更多的土地来进行大规模生产和经营;金融机构也希望在这一过程中掌握更多的资源和信息,从而达到普遍受益和自我获利的双赢局面。然而,实践并不是那么简单。

除了土地确权,我们还应做什么

土地出让和抵押融资的转化和运用是土地确认的目的和最终体现。然而,土地所有权和延长合同时间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成功转化和应用的充分条件。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土地出让、抵押融资等转化申请工作在各地陆续开展,实践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未来土地流转收益与农户收益的比较关系不确定,一些农户不愿意与新的经营实体或企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长期合同。不稳定的转移关系增加了生产和经营实体的交易成本和管理费用。此外,农业用地因生产经营对象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点,这可能要求生产经营主体对耕地进行再耕种,而这一部分也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从而推高其经营风险。然而,面对相对强大的商业实体,由于政府的压力,农民可能与他们有稳定的流通关系。然而,一旦出现违约,将会给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当地经济带来无尽的麻烦。农地抵押融资也存在增长乏力的现象。农村土地流转还不够活跃和成熟。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持有的土地经营权可能无法顺利转让,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保证。

除了土地确权,我们还应做什么

这些问题在实践中的根源在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后续处置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农民关注土地流转、耕种和就业收入的高低;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和企业关心的是如何对农地转让租金进行定价,以及必要时农地经营权能否用于偿还债务;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注重借款人抵押的土地经营权能否保值,以减少违约风险造成的损失。因此,在土地确权工作即将顺利完成之际,除了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各方行为外,完善农地经营权的处置机制,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通市场,使其更加活跃和透明,也是极为重要的。

除了土地确权,我们还应做什么

它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洪宇表示,要加快全国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模块,加强技术支持,初步实现信息应用平台运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农村承包土地市场将更加透明,市场信息交流将更加快捷和方便;同时,平台可以与监管相衔接,防止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寻租现象,保护流转各方的利益,尤其是流转中相对弱势群体的利益。

除了土地确权,我们还应做什么

此外,一系列权利确认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仍然是一种相对区域性的行为。因此,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应在完善农地经营权的处置机制和流转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良好的估价,确保交易双方的公平;它还可以为潜在的土地出让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以确保市场透明度。政府部门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专门公司对后期处置困难的耕地进行租回和管理,这不仅活跃了市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集体收入问题。

标题:除了土地确权,我们还应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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