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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五批防晒化妆品没有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上述产品;经核实后,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通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关于5批防晒化妆品不合格的通知(2017年第80号)
辽宁省药品检验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等五家企业代理(生产)的五批防晒化妆品被认定为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涉及的标签代理(生产)企业及不合格产品有:以东尼娇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进口国韩国)为代表的东尼娇娇嫩清爽防晒霜;广州奥霞实业有限公司(澳大利亚,进口国)赫拉透水亲肤防晒剂;深圳市绿信妍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柏尔淡透明防晒乳液(自然色);佛山市南海区黄芪嘉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监利防晒霜;天津史圣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十月天使润清防晒霜..
二、上述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和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检查相关企业。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化妆品企业停止销售上述产品;经核实,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经责令限期改正后,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可以继续上市销售;对于涉嫌假冒伪劣的产品,要深入调查相关企业的购买渠道,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并将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7年6月16日前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调查情况。
附件:
标题:食药监总局:5批次防晒类化妆品被检出不合格 一律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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