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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公交改革成果,使已经进入市、县、乡阶段的公交改革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通知提出了做好地方车辆改革重点工作的原则性建议,如地方车辆改革要配备基层车辆,预留执法执勤车辆必须严格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可以扩大保密应急车辆的使用范围

今年1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表示,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已经完成。地方公交改革继续推进,26个省完成了市级公交改革,20个省完成了县级公交改革。

公交改革后,如何使用预留车辆是一个问题,通知要求预留车辆的使用方法要清晰详细。各省(区、市)要本着保证工作需要、促进工作发展的原则,制定使用细则。有必要提高预留车辆的使用效率,避免车辆闲置浪费。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后,应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在平台化、信息化和识别化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扩大涉密应急车辆的使用范围,实现公共汽车的公共化和合理使用,特别是保证重要公务、基层调研、跨地区出差和紧急情况下公务出行车辆的需要。

新能源汽车可以用来确保公务旅行

为确保县乡基层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多种方式。一是支持地方政府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的总体比例。县乡在党政机关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提高统筹比例,重点放在一些重点岗位和出差任务重的人员上,这有利于工作,也是汽车改革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地方汽车改革补贴的统筹比例没有上限。

发改委:县乡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按岗位定

其次,鼓励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县乡可以根据党政机关核定的交通补贴总额内实际承担的工作岗位,核定县乡基层人员的补贴标准。

再次鼓励向基层倾斜并装备车辆。在保证储蓄率的前提下,全省将协调现有预留车辆向基层县乡的分配和使用,并纳入平台管理;通过引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手段,确保基层县乡公务出行。

最后,它被允许在县和乡镇安全范围之外的地区以及公共交通不便的地区旅行。在制定管理措施、严格审批程序、限制成本标准、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采用按距离一次性支付运输费用的方法。交通费用应按时支付,不得以定期定额的形式变相支付给个人。

执法执勤车辆严格配备到前线

协调差旅费和车改补贴相关政策,解决短途商务旅行和偏远地区及农村公务旅行的需求。针对车补保障范围外的紧急公务和极其不便的公共交通,在制定管理措施、严格审批程序、限制费用标准、保证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允许按距离一次性保证解决交通费用。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细化实施措施,有序衔接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等相关政策,引导市县两级同步制定相关措施。

发改委:县乡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按岗位定

执法执勤车辆严格配备到前线。预留的执法执勤车辆必须严格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要向基层倾斜,不得搞“层层拦截”,不得影响一线执法执勤工作。除增加人员外,允许适度增加设备,其他需要增加的车辆严格按照“留车扣钱”的原则执行。

标题:发改委:县乡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按岗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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