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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本公告。

待处置资产信息如下:

注:单位:人民币,截至2016年6月20日

不良资产的交易对象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条件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警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其他参与资产处置的中介机构,或上述关联公司涉及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如果您有意向购买该包中的资产,请联系我们公司洽谈。任何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均可征求意见或异议,意见或异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王女士、王先生

电话:010-65287527,010-6528031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D座19楼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是长期的。

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标题: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4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