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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日,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将对市场估值产生影响,引发一些误解。请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会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否意味着登记制度改革会在3月1日之后很快启动?请告诉我们当前登记制度改革的进展和相关情况。

答:我已经多次介绍了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进展。3月1日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两年实施期的起点,不是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后提前公布。根据授权,国务院将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并发布相应文件。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机构设置,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答记者问

实施登记制度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与市场承受能力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底线不变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登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新股发行的速度和价格不会马上公布,也不会导致新股大规模扩张。目前,除了做好登记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对新股发行的受理不会停止。注册制度实施后,现有被检查企业的排队顺序将不会改变,确保检查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标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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