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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周燕)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六届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地为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服务,进一步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24项政策意见。
《意见》认真贯彻中央财政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精神,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金融扶贫开发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给予西藏差别化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改善在西藏的组织布局,进一步加强对西藏基础设施、“三农”、小微企业、特色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支持西藏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成长发展,通过债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结合西藏实际在重点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西藏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意见》为“十三五”期间进一步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的金融政策环境。
标题:加强金融支持西藏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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