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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国家能源局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2018年供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不仅要大力提高供暖的清洁率,还要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冬季取暖。
《通知》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多样、经济的清洁供暖方式,尽可能地替代散煤燃烧。研究建立农村供热管理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于偏远山区等。在清洁取暖暂时不能替代散烧煤的地方,重要的是用“清洁型煤+环保炉灶”、“生物质型煤+专用炉灶”来替代散烧煤。
自冬季以来,由于供暖季节的强劲需求,天然气一直短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液化天然气价格在12月初上涨了23.6%。
对此,《通知》提出,各地发改委(能源局)要严格遵循“煤制气”的原则,多种方式开发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防止气源短缺。该原则要求各级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燃气供应商签订“煤制气”供气协议,并制定“煤制气”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同时要求地方供气企业和各级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提前制定冬季供气保证期的供气计划,并与上游燃气供应商协调,确保安全稳定用气。
通知还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按计划做好供气工作。鼓励综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支持清洁供暖。加快已纳入规划的长输管道和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加快中俄东线、进口液化天然气等气源引进和建设,推进全国长输管道互联互通。煤炭企业应结合全国煤炭减容工作的统一部署,在采暖期,根据北方热生产对煤炭的需求,合理释放部分先进的煤炭生产能力,保障民生和取暖用煤。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放开能源和供热领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清洁供热市场,鼓励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开发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构建“企业主导、政府主导、居民负担得起”的运行模式。
根据供热季节供热保障的实际需要,未纳入生产计划、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具备完全启动条件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背压机组除外),可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供热,满足民生供热的应急需要,但原则上不计入当年燃煤发电装机容量。
(负责编辑:张洋hn080)
标题:国家能源局:多方开拓气源 确保供暖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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