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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张思实习记者刘春山每一个编辑魏

广州花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公司),隶属于yy公司,赔偿网易经济损失20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网易声称在游戏运行过程中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于类似电影制作方法的作品。华多公司认为,游戏的直播视频不属于工作类型,是个人的合理使用行为。双方都有自己的观点,这导致了关于直播游戏版权的讨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多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很多作品重叠,很多主题重叠,讨论这样的问题比较困难。游戏直播中是否存在版权以及是否构成作品还有待考虑,直播平台能否合理使用游戏内容成为两大争议焦点之一。

争议1:游戏的直播有版权吗

版权纠纷在涉及游戏的案件中尤为常见,主要涉及游戏开发商、玩家、主持人和其他相关方是否是版权所有者。

大多数法院都认为游戏屏幕是类似电影制作方法的作品。在“上海状元诉广州硕星奇迹木”和网易诉yy一案中,游戏开发商被认定拥有著作权。由于玩家的操作,游戏人物在游戏场景中不断地展开游戏情节,生成的游戏画面由图片、音乐、文字等内容组成,并且画面与玩家的操作相联系,从而产生一个类似电影的作品。

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花都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设置了直播窗口,并组织主持人播放涉案电子游戏,侵犯了网易游戏图片作为电影作品的版权。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这仍是第一种情况,不知道第二种情况是否会有变数。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燕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提及是否享有版权,可能是基于“通过玩家操作呈现最终画面”的现象。游戏的运行模式由开发者设定。在游戏运行期间,向服务器发送一条指令,并反馈游戏画面。本质上,游戏玩家的指令触发已建立的游戏逻辑并产生下一个画面呈现,但是这些画面呈现是根据游戏本身的相关程序生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游戏开发者,也就是游戏的版权所有者。

玩游戏成“摄制电影”?直播版权界定引争议

然而,在姚郁诉贝塔·多塔2一案中,上海浦东法院认为,电子竞技比赛的现场录像不是作品。根据该判决,中国版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有形智力成果,而游戏竞争过程是随机的和不可重复的。

玩家有版权吗?王丽燕说,它可以在“表演者的权利”的维度上进行讨论,即表演者通过表演对已确立的创作内容的呈现而产生的自身权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李军辉告诉《国家商报》记者,现场直播经常包含图片和声音等元素。如果有一个锚点创建行为,它相当于由锚点创建的作品。

争议2:现场直播的使用合理吗

在网易和yy案件中,华多公司认为,网络游戏是个人在网络环境下学习、研究和欣赏的一种方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个人合理使用行为。

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教授陈堂发表示,播放网络游戏并获取利润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定义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对作品权益的必要限制,一般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刘春泉(音)也认为,非商业合理使用是可以的,但现场游戏大多是商业活动。

版权法在12个案例中定义了合理使用,但是没有解释游戏的直播。王丽燕表示,如果网络游戏直播的方式、目的和效果超出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情形,显然是不合理使用。

然而,上海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杨告诉记者,直播平台等游戏的直播属于版权的合理使用,这不会损害游戏开发商的利益,反而会促进游戏的销售。此外,游戏直播是一种变革性的使用行为,不同于游戏软件的直接使用。

在刘春泉看来,个人直播和大型比赛直播没有太大区别。但是,从企业合规性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是可以有意识地设计的,直播通过直播的设计可以满足版权保护的法律要求。

据记者梳理,虽然以前的法院案例都是基于不同的原因,但大多数都倾向于保护游戏开发商的权益。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在直播平台上直播游戏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游戏公司的权益,但对于哪些法律法规适用,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编辑朱昱

标题:玩游戏成“摄制电影”?直播版权界定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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