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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有利于引导资金从虚拟走向真实;二是维护正常的金融和货币秩序;第三,有利于打击投机和金融诈骗;第四,抑制虚拟资产价格泡沫。
9月4日,央行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授权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代币票据、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此后,许多监管机构采取行动打击虚拟货币和ico(第一次代币发行),这导致了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终结”,并面临全面禁止。
9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主任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基于区块链技术、打着数字现金旗号的比特币等代币或“虚拟货币”是不真实的。货币,它不能承担价值尺度、支付工具和储存手段的货币功能,没有权威的国家信用的支持,但“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它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和中央银行准确地将代币发行界定为本质上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即涉嫌非法出售代币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是一种公开和赤裸裸的行为,它挑战了央行的权威和国家造币权。迟早禁止它是理所当然的,也是绝对正确的。
据了解,北京市财政局于9月15日对辖区内多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了采访,官方公告明确指出,各交易场所最迟应在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上周,上海金融办公室还开始向其管辖范围内的几个比特币交易平台发出“口头指令”,关闭交易平台,并迫使它们退出市场。到目前为止,根据监管机构给出的60个平台的列表,ico代币已经从大多数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中移除。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三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Firecoin、okcoin和btc china已宣布停止交易。
谈到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意义,王军认为,一是有利于引导资金脱离实际,真正体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金融宗旨;二是维护正常的金融货币秩序,加强对这种非官方“数字现金样”的有效监管;第三,有利于打击高科技羊头狗肉、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交易活动,有效遏制以“创新”为名的投机和金融诈骗,保护储户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抑制虚拟资产价格泡沫,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王军还强调,“央行禁止比特币和其他代币交易,以及ico代币,而不是简单地禁止比特币。”对于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的各种准数字现金来说,对待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在确保严格监管、不留死角的同时,还必须对创新保持一定的宽容态度,不要因为被食物噎住而被棍子打死。我们要紧跟创新步伐,加快监管创新和协调。为此,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技术创新监管沙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标题:防范金融风险 多地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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