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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药品短缺监测预警,17种药品亮起了“红灯”。据了解,这是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建立药品短缺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后,我省首次发布药品短缺预警。
这17种预警药物有:舒通、巯基嘌呤、丝裂霉素、高三尖杉酯碱、硫酸钡、鱼脂、阿托品眼膏、阿托品眼胶、生血宝合剂、生血宝颗粒、景万红、秦心颗粒、口参散、冰硼散、林可霉素滴耳剂、抗狂犬病血清和醋酸可的松滴眼剂,其中目前没有辛伐他汀、巯基嘌呤、林可霉素滴耳剂、抗狂犬病血清和醋酸可的松滴眼剂等5种药物的库存。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短缺预警的意义在于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双向指导,初步建立药品短缺的供给保障机制。根据预警信息,生产企业可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增加供不应求药品的市场投放,特别是暂时缺货的药品,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预警机制的建立也有助于缓解“假药短缺”。“有些药品实际上并不短缺,但有些经营企业却没有‘假药短缺’的存货。通过这一机制,供需双方可以交换信息,实现药物资源的合理配置。”上述负责人说。这一次,当药品短缺的信息同时公布时,有剩余库存的五家企业的联系方式。
6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旨在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按照规划,到2020年,中国将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响应体系,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据了解,去年6月,我省完成了短缺药品清单,并开始对短缺药品进行监测。三十三家医疗卫生机构以全省上报的短缺药品为监测点,省卫生计生委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次短缺药品清单,包括类别、常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采购方式、短缺原因等信息。下一步,我省将探索建立医药公司定点商业储备的途径,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少数市场需求量小、难以替代的药品进行省级定点生产;省内不能生产的,探索发展跨省联合采购。(记者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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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省发布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17种药物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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