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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市场公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基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其配套细则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证券交易基金前端风险控制系统(以下简称“基金前端控制”)是在中国证监会部署的基础上建立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净申购申报总额实行前端控制制度。旨在加强日常交易管理,不影响上述机构的正常交易,更好地维护交易结算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特别是保护投资者。该系统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没有影响。
上述负责人提醒,在前期资金控制相关制度正式实施前,各相关机构应根据需要抓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技术体系改造。
据悉,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将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技术测试和现场检查,确保资金前端控制系统的顺利有效实施。
标题: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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