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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存在风险,因此投资需要谨慎。大多数投资者都有自己的股票交易技巧,但请不要相信股票交易广告和股票交易分析文章。恩平的一个股东被虚假的股票交易广告骗了95万元。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判处诈骗犯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福建失业男子“出租”博客设置骗局

2016年3月底,在厦门租房的泉州安溪人陈某(音译)在网上搜索“上证所博客”,发现了一个带有广告的博客。博客作者是李,他经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单独处理)写股票分析文章,并拥有他的一些社交软件。后来,通过社交软件与李取得了联系。经过协商,李同意在他的博客主页“江恩看盘”上添加虚假的股票广告,价格为每月1万元。

福建无业男租博客设骗局 股民陷入连环套被骗95万

广东恩平投资者陷入了一条“链条”

2016年4月5日晚,恩平股东梁某在“江恩看盘”网站上看到陈某发布的虚假股票广告。信息显示他可以申请四个会员:甲、乙、丙和每日限额。随后,梁拨通了广告上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了自称是王先生的。在的诱惑下,梁选择了每日限额会员,将9888元转入指定账户支付会员费。

6日上午,梁通过传真签订了会员合同,之后在电话的指导下,梁再次转账汇款5万元支付入场费。下午15点左右,将4888元的虚假交易收入转给了梁,以赢得梁的信任。

8日上午,主动打电话给梁,询问要买多少股票,梁说他要100万元。以验资资金的名义,要求梁将共计90万元分两次划入指定账户。同日,将4986元虚假交易收入转回给梁。梁在的指定账户共收到人民币950,014元。

寻找中间人提取赃款。

7月7日至9日,为了及时提取赃款,陈某将收到的赃款转入胡某提供的包括尹某在内的10余人的银行账户(另行处理),胡某帮助其提取赃款,并同意支付10%的佣金作为报酬。胡从厦门几家银行取到89万元人民币给,而付给胡9万元作为奖励。

用骗钱支付了李的广告费、胡的退费,还了他的赌债和日常生活费用。

当月11日,梁意识到自己被骗是因为打不通自称是王先生的的电话,于是报警。

事发后,公安机关向胡追回人民币6.37万元,向李追回人民币5万元。

在法庭上,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辩称自己不认识起诉书中的证人李和胡,也没有犯诈骗罪。

判决:陈某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金额非常大,他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陈某的论点没有根据,不会被采纳。作出上述判决,责令赔偿梁损失836,314元;胡的赃款63700元、李的赃款50000元返还梁。判决后,陈某拒绝受理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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