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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金融技术监管的组织结构,成立由国务院主要领导主持的金融监管委员会或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成立金融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加强金融技术创新和监管,协调“三会”等相关部委对金融技术的监管。
我们的记者徐卫兵
近日,诉:爆料他人微信支付后台数据的草案在网上迅速传播,如何加强金融技术创新和监管再次引起关注。那么,应该如何监管金融技术?
6月19日,由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必须继续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金融技术监管,构建金融技术监管新范式,建立和完善金融技术监管长效机制。建议改革金融技术监管的组织结构,成立由国务院主要领导主持的金融监管委员会或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成立金融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加强金融技术创新和监管,协调“三会”等相关部委对金融技术的监管。
报告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技术的发展凸显了中国金融业跨境经营和综合经营的巨大发展优势,这要求金融监管结构相对更加统一。最理想的办法是成立一个由国务院主要领导主持的金融监管委员会或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成立一个金融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加强金融技术创新和监管,协调“三大”等有关部委对金融技术的监管。我们应该考虑建立一个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并在创新中心体系内构建一个新的金融监管范式,特别是引入监管沙箱机制。金融技术监管需要建立全国金融数据调查、统计和分析系统,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报告》建议建立金融技术监管体系。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技术监管规则和工具的发展,建立有针对性、有效的金融技术监管基础设施、基本原则、微观指标和监管工具;加强监管机构与市场之间的知识共享和沟通,特别是加强金融技术的典型技术及其与金融体系的整合,以及其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加强现有分业监管模式下金融监管的协调,特别是金融监管机构与非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完善金融科技行业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构建相应的微观指标,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控机制,如人工智能服务客户数量、人工智能业务及其占比等。
该报告的研究小组还建议完善金融技术监管的沙箱计划。目前,我国具备实施金融技术监管沙箱计划的基本条件,可以考虑试行沙箱监管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首先,确定负责监管沙箱的主体。中国最合适的负责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技术发展相关的部委应该是监管沙箱的主体;第二,制定监督沙箱的详细计划,使监督过程透明化、规范化;第三,完善金融技术监管沙箱的微观标准,甚至采用否定列表模式来促进金融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第四,确立监管对象的标准,基于金融技术的金融属性和技术属性的双重标准,选择可能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技术企业,将其纳入监管沙箱计划,实现创新促进和有效监管的结合;第五,建立监管沙箱的存量和增量处置安排。对于股份制机构,应纳入标准方式,对于增量式机构,应采用审批与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第六,借鉴监管沙箱中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和执行豁免等新监管措施,通过监管创新推动金融创新,同时为空体系留下风险和应对空间。
此外,要加强监管科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的金融技术监管职责,加强技术监管,应对金融技术带来的潜在金融和技术风险。监管机构的重点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管科技队伍,借助信息技术部门的力量提高金融监管者的信息技术知识水平,并将其内化为监管体系和监管微观标准。监管当局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建立新的制度或制度基础。监管部门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技术跨境和跨境传播风险,共同制定金融技术监管及其应用的微观标准和技术指南。
此外,建议建立金融技术监管的长效机制。金融技术对未来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的影响存在诸多未知和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长期的、动态的金融技术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应完善金融技术监管的基础设施,如建立与金融技术相关的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和检测系统。相关部门要逐步改革和完善金融技术监管机制,减缓金融技术导致的跨境操作、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制度错配程度,金融技术监管的治理体系在不断完善。
在《报告》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体制改革和组织结构,完善当前基于机构的监管范式,构建以职能监管为支撑的新的金融监管体制体系。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技术在金融监管框架中的应用,用监管技术武装监管机构,增强金融技术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监管当局应借鉴国际经验,考虑构建一个适合中国金融技术发展和金融监管体系实际的监管沙箱计划,鼓励新兴技术和金融的融合创新,同时积极防范风险。
标题:沙盒机制或是金融监管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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