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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监管体制是一个热门话题。所谓金融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当局以防范风险为目的,依据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及相关方进行监管。
根据这一定义,1983年以前,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负责金融管理、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结果,中国形成了“双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履行金融监管职能。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证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成立,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1998年,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一个部级机构,统一监管证券和期货业;同年,中国保监会成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进行统一监管。综上所述,1983年以后,我国金融监管先后实施了“一线模式”、“一线一会模式”、“一线两会模式”和现在的“一线三会模式”。在目前的监管模式下,既有被“一线三会”忽视的真正的空特区,如金融控股公司;还有“一线三会”的交叉领域,如资产管理业务;还有一些管理领域,比如在线金融;也有由非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行业,如典当行和商业部门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为了加强监督和协调,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协调机制。
从国外来看,金融监管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在不断地进行修补,力求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美国为例。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改革了其金融监管框架。目前,在联邦一级有一些监管机构,如美联储、货币监管办公室、证券和期货委员会、联邦保险办公室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州一级,有州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机构,与联邦和州监管机构形成“双线多头”的共同管理模式。
目前,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选择无非是一行模式和一行N次会议模式,可细分为五种类型:一行A次会议模式(央行+证监会)、一行B次会议模式(央行+证监会)、一行两次会议模式(央行+证监会+证监会)、一行三次会议模式(现行模式)和一行四次会议模式。“一行模式”的优点是高效,不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央行既管理货币政策,又管理监管,因此实际上不可能直接拿钱;问题是监管任务重,容易忽略一件事,影响力量。“一行N会”模式的优势在于专业分工细致、监管有力;问题是效率受到影响。有人会说,中国金融业实行“一条线模式”相对简单。事实上,任何对历史略知一二的人都知道,20世纪90年代的情况一点也不简单。否则,我们当时为什么要“整顿和整顿”?为什么央行要提出“职能转变”并将其重心转移到监管上?
这样,就没有所谓的“最优金融监管模式”,这是切实可行和有用的。此外,当我们讨论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时,我们表面上是在“制度模式”上转弯,但实际上是在“制度设置”上转弯,简单地把制度理解为制度设置。事实上,“制度”的完整定义应该是“能够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制度、制度和技术安排的总和”。任何制度模式都离不开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考虑到监督制度,我们不能忽视“人”的作用。去年,我提出了“人文经济学”的概念,意在强调人的因素。既然没有最好的模式,我们应该选择“最合适的人”。人和制度的良好结合是最好的模式。我们也可以以国有企业的股权管理模式为例。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大致可分为实体国有企业的“SASAC模式”和金融国有企业的“混合模式”(财政部、中投公司等)。)。哪种模式更好?很难说。在同样的模式下,人们有不同的效果并不罕见。
同样,金融机构的管理层不也是如此吗?我真的不能说光大集团的例子。十年来,光大集团对光大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模式没有改变,但由于团队的调整和党建工作的加强,实现了从资不抵债、破产到世界500强的飞跃。当然,在我看来,光大的例子也可能是“如果太晚了”或“如果事情太晚了,是时候改变了。”在2015年光大重组改革完成后,我正式定义了“四点共识”,第一点是“光大取得的成绩是光大人几代人的共同努力”。这不是“装模作样”,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因为有了前人的探索,就有了后人重新选择道路的机会。每个人都不容易,都做出了贡献。但这也表明,经营好一个企业既取决于制度,也取决于人。金融企业的管理是这样的,金融监管也是这样吗?我今天这样说,目的是建议监管改革不仅要在制度设置上走弯路,还要考虑制度因素、人的因素、人的主动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者:唐双宁,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标题:唐双宁:金融监管 在体制也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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