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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家张国栋认为,一些汽车公司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规定,将资金放在公众认为安全的地方。不管是真心诚意还是为了应付差事,应该说现在正是时候。因此,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第一,回应企业的要求,第二,消除公众的疑虑,以防止企业在经营失败后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最近,共享自行车的押金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一些自行车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规定,将资金放在公众认为安全的地方。(新华网3月28日)
随着共享自行车企业的迅速增加,如何处置巨额存款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有些企业说收取的存款根本没有动,有些企业还与银行合作设立了专门的存款账户,但这些对公众来说并不完全可靠。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很难确定各种共享自行车公司的注册用户的确切数量,但保守估计,存款总额约为60亿元。这说明共享自行车存款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资金池,而共享自行车企业目前还没有形成盈利模式,因此存款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尤其是最近兴起的无存款模式无疑会使共享自行车行业的竞争更加残酷,行业洗牌不可避免。一旦一家共享自行车公司倒闭,消费者支付的押金将面临永远无法退还的风险。
现在,一些汽车公司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规定,把钱放在公众认为安全的地方,不管是真心诚意还是为了跑腿,应该说是时候了。因此,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第一,回应企业的要求,第二,消除公众的疑虑,以防止企业在经营失败后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事实上,由于监管权和监管责任不明确,目前在共用自行车存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一对一的租赁模式已经变成了一对多的存款,这创造了金融属性,应该由第三方监管。其次,必须判断存款是正常质押还是变相集资。如果属于后者,可能会被怀疑在没有具体授权和程序的情况下违法。第三,自行车押金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动产质押”。企业将该存款用于投资和财务管理,应取得客户同意,投资收益的分配应与客户协商后决定。擅自动用客户保证金的,损失由企业承担。现在,尽管所有的汽车公司都提到要确保存款的“安全”,但他们没有明确回答是否将存款用于投资和财务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共享自行车的押金属于消费者,不属于自行车公司的财产,也不应该计入共享自行车公司的资产中,因此必须进行风险隔离。即使公司破产,保证金也不应计入破产财产,而应返还给消费者。除了汽车企业的良好运营,政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为存款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共享自行车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存款池”,以确保存款安全,并定期向公众披露资金的细节和流向。(中国经济网专栏作家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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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晓娟)
标题:共享单车的60亿押金如何处置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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