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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立足于自身的比较优势,不能盲目发展第三产业,陷入产业结构升级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第三产业是否占50%以上。第三产业比重越高,产业结构越合理。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去现实化到虚拟化”的现象,这与这种认识有关。第三产业的比重能否作为衡量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的标志,需要深入分析。
理论上,这一观点的来源是“配第-克拉克定理”。167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佩蒂在他的著作《政治算术》中比较了农民、工匠和水手的收入,发现就业的好处不如工作的好处,工作不如商业。因此他预测: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重心将逐渐从有形产品生产转向无形服务生产;当工业部门的收入超过农业部门时,劳动力将不可避免地从农业转向工业。当商业部门的收入超过工业部门时,劳动力将从工业转向商业。1940年,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在他的《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中,根据佩蒂的预测,对40多个国家(地区)不同时期的三个产业的劳动投入和产出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与佩蒂完全一致。因此,学术界把他们的研究成果合二为一,统称为“配第-克拉克定理”。从那以后,一些西方学者写了文章来宣传这个定理,这个定理已经在世界上广泛传播。
从具体的历史阶段来看,佩蒂的预测没有错。然而,应该指出的是,“配第-克拉克定理”不是“定理”,而是“定律”。在科学中,定理是由演绎逻辑推出的命题,而定律是在特定时间空的条件下,基于大量经验事实得出的结论。两者的区别在于,这个定理不受时间空的条件限制;该定律受时间空条件的制约,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成立。毫无疑问,“配第-克拉克定理”来自经验事实,属于定律。因为它是一个定律,所以它受时间空的条件约束。那么,约束定律的时间空的条件是什么?配第和克拉克没有解释这一点,但在研究了他们的作品后,我们可以发现,法律是受经济发展阶段的时间和劳动分工范围的约束的空。
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意味着法律只是在特定的发展阶段才得以确立。例如,农业社会中没有工业或服务业,配第-克拉克定理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在后工业时代,法律可能不会成立,因为如前所述,法律是经验事实的归纳,佩蒂和克拉克都无法研究后工业时代的经验事实,因为他们的寿命有限。今天,欧美国家的制造业比重有所回升,这可以作为后工业时代法律可能无法确立的一个例子。
受分工的约束,这意味着法律的适用范围取决于分工。具体来说,在工业化的早期到中期,如果劳动分工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那么配第-克拉克定理适用于该领域。如果劳动分工的范围扩大,当一个国家形成跨地区的劳动分工时,法律将适用于该国,而不再适用于某一地区。例如,假设一个国家有三个地区:甲、乙、丙。甲的比较优势是农业,乙的比较优势是工业,丙的比较优势是第三产业。如果一个国家已经形成了区域间的分工,那么甲、乙、丙三地就不必坚持“配第-克拉克定理”,而是可以各自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因此,从某个地区来看,产业结构的演变不符合规律;然而,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看,产业结构的演变是符合这一规律的。相反,如果一个国家各地区的产业定位不是基于自身的比较优势,而是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发展第三产业,结果会怎样?首先,全国各地的行业将高度相似。第二,经济发展将脱离现实走向空虚。第三,整体结构将严重失衡。欧美国家的“工业空心态”现象是一个警告。
总而言之,“配第-克拉克定理”只是工业化早期到中期的一个周期规律,而不是一个永恒的规律。而且,它的适用范围是由分工范围决定的,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因此,促进产业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立足于自身的比较优势,不能盲目发展第三产业,陷入产业结构升级的误区。(王东京)
(作者是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校长))
《人民日报》(2009年版,2019年3月20日)
(原题:避免产业结构升级的失误(全手)
责任人:纪
标题:立足自身比较优势,避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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