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1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南京10月8日电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获悉,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范冰冰偷税案件相关单位和领导人员的责任。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进行深入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原被给予行政警告。

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被行政记过。

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局长、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

沈治国,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副局长,现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前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分局局长、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干部许崇金接受了训诫。

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得到相应处理。

目前,上述人员中没有发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原名称: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追究范冰冰-新华社偷税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张洋

标题:范冰冰偷税案件中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2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