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93字,读完约6分钟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在28日举行的国家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福、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党组成员、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作了相关解释。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一步到位,百发百中”的重要制度设计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人指出,《意见》的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韩长福介绍说,《意见》的长期政策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一个稳定”: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将长期不变;农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将长期保持不变。保持农民承包土地稳定。

《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这是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言,也是一项兼顾当前和长远的重要制度设计,可以说是“一步到位,百战不殆”韩长福说,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和“定心丸”,而且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维护农村的长期稳定。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据报道,中国目前有超过15亿亩农村承包土地,涉及近2亿农民。第二轮承包始于1993年,1999年基本完成。如果合同期限为30年,大量合同将于2023年到期,高峰期集中在2026-2028年。继十九大报告之后,《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从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合同起75年的稳定。

“这是贯彻‘长期不变’原则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韩长福说道。《意见》还规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要坚持延长承包期的原则,不得破坏和重新分配承包土地,以保证绝大多数农民原有承包土地的稳定。合同的延期从第二轮合同到期时开始。

如何确保延迟包的顺利组织和实施?主要从三个方面。一是将证书发给农民。从2014年开始,农村承包土地登记发证全面推进,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是继续完成工作,并确保尽可能多地分发它。二是完善配套法律政策。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我们将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开展推广包试点,主要针对合同到期较早的县。在大规模行动实施之前,中央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将发布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给予农民选择权,保护他们在承包中的权益。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目前,全国约有2.88亿农民在城市工作和经商,其中3000多万家庭在城市。这些农户的承包地怎么办?

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他们的权益,给他们选择权韩长福强调,这次下发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农民不应该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落户城市的条件。一方面,引导进城农民在依法自愿补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返还给集体。另一方面,也有可能通过代理农业和托管等手段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或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措施纠正长期遗弃承包土地的行为。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另一种情况是,自第二轮承包以来,由于人口增减和自然灾害等一系列原因,一些农民没有或几乎没有土地。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韩长福说,根据全国各地的初步调查和统计,这部分农民约占总数的0.94%。《意见》明确规定,第二轮合同到期后,应坚持延长合同的原则,不得破坏和重新分配承包土地。第二轮承包期满后,现有承包土地由农民承包。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损失等特殊情况时,可以根据大稳小调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对农民个人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这主要是从保护农民的承包权益和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韩长福说,各地区也在研究和探索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一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集体保留的流动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条件允许的话,集体可以保留不超过5%的流动土地)、新开垦的耕地、原承包经营户依法自愿归还的耕地以及承包经营户死亡后依法集体收回的耕地进行安置。另一方面,通过转让土地经营权,如转让其他农民工的土地,可以帮助失地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此外,我们必须在国外发行它."韩长福说,人口多,人口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们不能无限期地分割耕地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要帮助失地农民提高就业技能,改善就业服务,开辟更多就业渠道。

新型经营主体预期稳定,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序推进。

据统计,到2018年底,全国将有5.39亿亩耕地在不同主体之间流转。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两轮合同即将到期,会不会影响新型企业主转让土地的积极性?

这次发布的《意见》一方面给了承包商一个“定心丸”,同时也给了土地的受让方,即新型的商业实体一个“定心丸”。”吴对说,合同期满后,农民可以续签合同,经营者可以续签合同,推迟土地出让。同时,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规定,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投资土壤改良、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并根据合同获得合理的投资补偿。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农民和新的商业实体在合同中同意,在合同到期后,新的商业实体,即原来的商业实体,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吴表示,在相关政策和法律的保护下,新型经营主体可以长期转让农民土地开展经营活动,对农业长期投资有稳定的预期。

"当然,承包农民希望不转让土地."韩长福强调,此次发布的《土地承包法》和《意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阻挠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同时,转让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合同的剩余期限,转让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而不是非农业建设。韩长福表示,要依法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也要确保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的发展能够有条不紊、有时间、有地点地推进。(余静贤)

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29日,02)

(原标题: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主要宣言(政策解释))

责任:吉爱玲

31673416.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要宣言。2019-11-29 09: 15: 24。204440.纪爱玲

标题:政策解读: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不变性是一个重大宣言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2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