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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等12个领域确定为重点支持目标。对于中小环保企业融资困难,允许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未来碳排放权、知识产权和预期收益可以作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和增加信贷的条件。
与以往相比,《指引》在发行条件方面有了许多突破。建议申请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可以适当调整目前的审核和准入条件。例如,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放宽到80%;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债券发行指标的约束;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在核定债券发行规模时,不审查企业内其他公司的信贷产品规模;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记者了解到,在“十三五”期间加强环境治理、发展绿色金融的背景下,环保大幕的拉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绿色债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将有助于弥补中国环境保护的万亿美元融资缺口,更有利于中国环境保护的发展。
绿色债券是国内债券市场的新生事物。与传统债券相比,在结构或设计上没有本质区别。它的重点在于“绿色”这个词。发行人除了对项目主体和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外,还必须证明自身的“绿色”属性,即项目主体必须具有环境效益,募集资金必须投资于绿色项目,以及相应的资金使用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
目前,国际上对“绿色债券”的定义有统一的共识。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和130多家金融机构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原则,指出绿色债券是指任何使用收益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融资或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其中,绿色项目是指能够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和计划,由发行人和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和选择,包括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抑制自然资源枯竭、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控制污染等几个关键领域。
在国际市场上,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融资工具。自2007年第一只绿色债券发行以来,全球已发行了约500只绿色债券,发行量逐年增加。自2013年以来,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经历了爆炸式增长。2013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为110.42亿美元,2014年达到365.9亿美元。这两年绿色债券的发行总额占2007年以来累计绿色债券发行的80%。
中国的绿色债券起步较晚。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的回暖,绿色债券引起了许多国内机构的关注。
2015年1月,兴业银行申报绿色债券,获准发行300亿元金融债券;6月,贵阳市启动了中国首只100亿元绿色债券的申报和发行;7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等16家企业联合成立绿色债券联盟,试图帮助环保企业在国内外发行债券,增加融资渠道;同月,中国银行协助金风科技完成发行3亿美元的海外债券,票面利率为2.5%,期限为3年,这是中资企业发行的首只绿色债券。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发行了美元和人民币绿色债券。
一些专家预测,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完善,今年的绿色债券将成为资本市场追逐的新蓝海。
记者认为,市场对绿色债券的前景持乐观态度,这与近两年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是分不开的。在“十三五”规划的十大任务目标中,“生态文明建设”首次被写入五年规划,这表明了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金融支持方面,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总体规划》提出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必要性,明确了绿色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绿色债券。绿色金融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金融保障和支持。
2015年12月22日,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央行宣布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在随后的指南中,支持该政策的绿色产业更具针对性,涵盖以下12个领域:
一是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二是绿色城镇化工程;三是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项目;第四,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第五,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第六,水资源保护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第七,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危险废物和工业尾矿;第八,生态农业项目;九是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十是低碳产业项目;第十一条是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实验项目;十二是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据悉,NDRC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绿色项目和可市场化融资的绿色债券的范围,继续在绿色发展领域创新推出新的债券品种。
另外,对于偿债资金来源稳定的绿色项目,可以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的封闭运行模式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如果项目有很长的回收期,它支持发行可再生或超长期债券。
在政策支持方面,为了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和绿色项目的实施,《指引》要求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拓宽担保和信用增级渠道;推动绿色项目采用“债务-贷款组合”信用增级方法,鼓励商业银行整体管理债券和贷款;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和绿色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资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绿色债券的适用范围,《指引》指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试点和低碳示范等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项目的公司债券。
以前,环保领域的企业资金主要来自传统的信贷渠道,存在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绿色债券由于绿色环保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的特点,为致力于改善环境的项目提供了一个规模大、成本低的新的融资渠道。
《准则》明确规定,项目收入不能覆盖债券存续期内总投资的发行人,只能为项目收入与债券本息比例之间的差额提供担保。鼓励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鼓励探索使用碳排放权、排放权、能源使用权、水使用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信用增级担保。
《指引》明确规定,在完善债务偿还担保措施的情况下,企业只能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信用评级为aa+且运营良好的发行人可以用募集的资金来替代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允许以非公开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绿色债券。
专家表示,虽然《指引》只是提出了融资的方向性意见,但却释放了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信号,这将对未来产业发展产生更大的影响。
标题:绿色债券起航助力环保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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