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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日本政府一方面否认中日之间存在钓鱼岛主权争端,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宣传。日前,日本内阁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些信息图片,谎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抛出的所谓证据要么严重违背历史事实,要么歪曲中国的立场,这纯粹是自欺欺人。为了消除它对中日关系的负面影响,增进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有必要驳斥日本的错误观点,以便看清事实。1.甲午战争前,日本官员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日本政府多次宣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曾经是所谓的“无主之地”。经过1885年的反复调查,日本政府决定在没有发现任何中国统治痕迹的情况下占领它,这符合相关领土的“先占原则”。这完全是胡说八道。首先,在1895年日本窃取这些岛屿之前,钓鱼岛在中国是一个无人居住的岛屿,但绝不是所谓的“无主之地”。据中国官方史料记载,自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起,中国明朝的册封使臣就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涉海琉球国的航标,并派瑞安和吴架带领船工维护海上通道,将这些岛屿纳入中国的海防。自清朝以来,中国一直将这些岛屿置于台湾省甘兰厅(今宜兰县)管辖之下。清政府第一任台湾巡视员黄树云视察钓鱼岛,并在述职报告《台湾使馆记录》中做了记录。其次,从1874年日本第一次入侵台湾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20年间,日本海军绘制的清代沿海省份地图和公布的各种航道记录都认定钓鱼岛、黄薇岛和赤尾屿为台湾的东北诸岛。日本外务省和陆军部也确认了海军部绘制的地图。1885年,在日本吞并琉球并将其改名为冲绳县的六年后,时任日本内政大臣的山县有朋两次秘密命令冲绳县在钓鱼岛等无人居住的岛屿上设立日本股份,但遭到时任冲绳县长官兼外交部长的拒绝,理由是日本对这些岛屿的占领可能与中国发生冲突。如果他们认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当时是“无主之地”,他们怎么会担心与中国发生冲突?第三,在1848-1846年甲午战争前的20年间,日本海军省一直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视为台湾的东北部岛屿。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从1848年英国海军出版的《萨马兰奇航海笔记》到1894年英国海军的文件和地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被记载为台湾的东北部岛屿,池尾屿被明确认定为中国岛链的最东端。第二,清朝于1863年出版的《清朝统一图》。该地图还清晰地将钓鱼岛划分为中国台湾岛,并以不同的方式标示出赤尾屿对面的琉球岛“库米岛”。这些历史证据充分证明,在中日争议钓鱼岛归属的“关键日期”之前,钓鱼岛确实属于中国。2.甲午战争前,日本偷猎者知道钓鱼岛是中国的一个无人岛。日方曾于1884年编造阿桔·陈希罗发现并派人开发钓鱼岛的谎言。在被作者揭露后,它不再强调这件事。然而,最近又抛出了另一个所谓的证据,那就是1893年,三越洋泽去了呼玛岛(钓鱼岛),在海上遇险漂流到中国沿海获救,从而证明中国不介意日本人去钓鱼岛。然而,根据作者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日本外务省的档案,巳月·伊诺泽是日本熊本县人,他于1891年在钓鱼岛上偷猎信天翁。1893年6月,景泽等人从琉球岛西南部的崖山前往钓鱼岛运送大米,途中遭遇风暴,被吹到中国浙江省平阳县。获救后,他们在前往福州的途中再次遇险。他们受到中国福建省当地官员的款待,并被护送到上海,移交给日本驻上海领事馆。问题是,被救的日本人,如三越三越,没有告诉中国福建的当地官员真相,而是撒谎说他们正在从他们的家乡九州向崖山运送煤炭,然后他们漂流到了“小岛”(岛名“九长岛”,是日方为黄维玉伪造的)。然而,抵达上海后,景泽等人向日本总领事林权助报告了他们从崖山到呼马岛(实际上是钓鱼岛)的真相。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荆泽当时为什么欺骗中国的地方官员?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很清楚他们要挖走的无人岛是一个中国的岛屿,他们担心一旦真相被揭露,他们会被中方调查。当时,中国当地官员无法得知三越井野泽去钓鱼岛偷猎,所以他们只能在海上营救日本受害者,并帮助他们像往常一样回家。沿海华人的伟大爱心和善行怎么可能成为日本拥有钓鱼岛的“证据”?事实上,直到1895年日本殖民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三越才得以在钓鱼岛和黄薇岛生活和殖民。据三越的大女儿江泽正树(Masaki Inozawa)说,她于1901年出生在黄维玉。1972年1月8日,Inozawa Maki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见证,他指出:“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已经给这个岛屿起了个名字,后来通过日本-清朝战争(甲午战争)把它和台湾一起抢走,并在明治29年(1896年)正式并入日本领土。日本和中国应该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把它当作自己的不合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后,承诺将台湾和当时被掠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然应该归还其祖国。”这是历史的真相。近年来,日本外务省网站也展示了一些日本人登岛的照片,以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该网站站不住脚。因为这些照片记录了1895年日本殖民台湾后钓鱼岛的殖民发展。阿桔Seijiro于1895年6月10日向日本政府申请租用和开发钓鱼岛,并于1896年9月获得批准。阿桔承认,主要背景是日本在赢得1894-1895年中日战争后拥有这些岛屿。日本在1894-1895年的中日战争中窃取钓鱼岛和台湾的《马关条约》在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被废除。拿出几张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期间钓鱼岛破坏性发展的照片,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是否也会把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殖民掠夺照片作为日本拥有这些领土的依据?三.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决定了战后日本的领土。日本外务省认为,战后日本的领土是由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和平条约》确定的,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不能对日本领土的处理形成最终的法律效力。”这是战后日本政府对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公然否定,是对日本政府在1945年投降书中所作承诺的颠覆,性质恶劣。1951年的《旧金山和平条约》排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参与,也从未得到中国新政府的承认。当然,中国的领土主权不能由美国和日本之间的任何条约或协定来决定。同年9月18日,时任中国外交部长的周恩来发表声明称:“美国政府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的情况下,强行在旧金山会议上与日本签署的单独和平条约...被中央人民政府视为非法和无效,因此是绝对不能接受的。”针对美国和日本在1971年达成的“冲绳回归协议”,中国外交部于同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谴责该协议公然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容忍它。中国政府表示,将钓鱼岛纳入“回归区”是完全非法的。此外,《旧金山和约》第三条也没有提到钓鱼岛或所谓的“尖阁列岛”。日本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受害国和战败国,承诺遵守下列关于战后领土划分的政治文件和国际法法规:1972年9月《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完全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1978年8月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规定,“应严格遵守联合声明所阐明的原则”。一九四五年七月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将予实行,日本的主权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我们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华民国。”应该指出的是,日本版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必须将“被清政府窃取的所有地区归还中华民国”。也就是说,根据《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日本在《马关条约》之前或之后窃取的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这是因为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发表了《最后战书》,说:“我已命令帝国政府通知美国、英国、中国和苏联,并接受它们的联合声明。”同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签署的《日本投降书》中承诺:“于等人承诺为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然而,今天的日本政府“接班人”不仅没有忠实地履行《波茨坦公告》,没有遵守《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反而试图把它引自美日缔结的《旧金山和平条约》(作者是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标题:驳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欺人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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