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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报》记者从安讯士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得到讨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管网中的天然气垄断输配价格,这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
根据上述意见给出的改革路径,上游气源价格将不再区分居民燃气和非居民燃气。计划在2016年实现两者的融合,逐步完全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或由交易市场形成。此外,新《意见》还改革了化肥用气和储气库调峰用气的定价机制。
关于住宅燃气阀门站的价格,《意见》提出,住宅燃气阀门站的价格应当合理化,调整到非住宅燃气阀门站的价格水平。从目前最高关口站的价格管理到基准关口站的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在基准门市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上下10%范围内的住宅门市价格。该方案实施后,不会暂时上浮,具体的门站价格将在无限范围内确定。该计划实施一年后,将允许其上浮。住宅阀门站的价格调整将于2016年实施。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提高国内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启动了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近年来,以往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集中在非居民燃气价格上,而居民燃气价格没有调整。此前,对于居民燃气消费,相关部门的改革态度主要是建立居民阶梯燃气价格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非住宅天然气价格将下调0.7元每立方米。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市场化。到2017年底,竞争性价格应该完全放开,天然气价格也应该放开。政府只控制管道。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除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和福建外,由于没有管道煤气供应或进口煤气是主要的煤气,居民和非居民实行统一的门市价格。其他地区居民燃气价格普遍低于非居民燃气阀门站0.2元/m3 -0.5元/m3,最高差价甚至达到1.73元/m3。
一位燃气集团高管表示,上述规定相当于增加了燃气公司购买住宅燃气的成本,即使提出了意见,短期内也不太可能实施。目前,当地所有的燃气公司都对居民实行了较低的价格,虽然大部分地区对居民燃气实行了阶梯燃气价格政策,但80%-90%的居民基本上处于第一阶梯。如果住宅燃气价格成本上升,燃气公司无法单独吸收中间价格上升的成本,终端销售价格需要重新调整。然而,各地住宅燃气销售价格的调整需要当地物价局举行听证会才能决定,能否顺利向下游转移还不得而知。
安讯思分析师叶向《证券日报》表示,中国居民的用气量相对稳定,单户用气量相对较低,燃气价格承受能力相对较高。然而,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具有增长潜力和高天然气消费的工业用户承受天然气价格的能力相对较弱。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居民燃气价格远低于非居民,交叉补贴问题严重。如果居民和非居民的燃气价格合并,将有助于逐步解决交叉补贴问题,降低非居民的燃气价格,进而促进天然气在非居民燃气领域的应用。
另一位参加讨论的省物价局人士表示,《意见》的相关内容仍处于讨论阶段,具体实施需要国务院批准,具体发布时间不确定。
与此同时,一些燃气行业的资深人士表示,发表《意见》只是时间问题,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方向,即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的市场化定价方案,可能不会发生很大变化。
(李春莲)
标题:天然气价改路进一步市场化 年内居民用气门站价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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