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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不仅可以弥补农村人才的不足,增加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还可以提高农村治理的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一直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志愿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志愿服务的发展也强调城市而忽视农村。目前,广大农村正处于脱贫的关键时期。加快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不仅可以弥补农村人才的不足,增加扶贫的内生动力,还可以提高农村治理的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根据我们在基层的调查,农村志愿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当地有名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自愿为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一些老年人协会和理事会。第二,村民互相帮助,遇到紧急、重要和困难的问题,所以大家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例如,云南省开元县老燕子村就是一个著名的互助合作村。这个村子的村民自由投资,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第三,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乡贤和群众志愿者,通过捐赠资金、物资和建议,支持家乡的建设,如浙江台州的“万乡贤助千村”、江苏徐州的“两寨争做好人”等。第四,一些公益组织如“黑土麦田”的志愿者深入贫困农村开展扶贫、支持教育、保护环境等活动。
要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志愿者散、散、软、弱、乱的状态,必须进一步创新观念和体制机制,结合农村实际,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培育和增强志愿者的内生力量。在这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地应用理论,特别是西方标准,而过分强调“外援”志愿者。这种服务虽然重要,但受数量、时间和方式的限制,而且他们不熟悉农村,很难真正融入和解决农村问题。中国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自古以来,人们相互了解,有互相帮助的传统。这是新形势下农村志愿者建设的宝贵资源。要充分探索农村村民互助的长效形式,用现代理念而不是规章制度有效激活和创新。
除了现有的大学生志愿者外,应鼓励更多的高层次科技文化人才自愿加入农村。特别是要鼓励城市退休人员以志愿者身份回国,充分发挥他们在年龄、时间、知识、财力、人脉和智慧等方面的优势。我们应该进一步总结各地实施农村圣贤制度的有益经验,探索农村圣贤主动服务农村社会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对农村志愿者的引导、支持和服务作用。例如,浙江省温岭市发起的慈善志愿者协会拥有6290名注册志愿者和48个服务团队。志愿者活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成为扶贫、扶贫、帮教、环保、绿化的重要力量。仅在2016年,该协会就组织了1 853次大型和小型活动,参加了1万多名志愿者,服务时间超过5万小时,惠及20多万人。目前,该县志愿者队伍建设已经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项目化,值得关注和借鉴。
为激活农村志愿者的内生力量,今后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农村志愿者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农村志愿者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此外,要着眼长远,重视慈善文化建设,培育公民意识、志愿意识和公共精神,为农村志愿者培育深厚的文化土壤,从而塑造一个立足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兼顾农村农民实际特点,富有现代慈善文化精神的志愿者队伍。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人民日报(2017年8月21日05版)
标题:激活农村志愿者的内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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