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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永远不会放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据《证券日报》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中国证监会对33起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内幕交易12起,占36.7%,信息披露违规11起,占33.33%。

在这方面,接受《证券日报》采访的一位机构人士表示,监管机构已经开始使用一些大数据来调查案件,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要比以前容易得多。这也是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大多数内幕交易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经过梳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上述12起内幕交易案件中,有几起案件的当事人受到了“三不罚”的处罚。如(报价002016,BUY)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郑,是收购梁持有的珠海斗门实业有限公司23.75%股权的内幕,涉及的内幕信息较为敏感。在此期间,和郑通过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通过自己的账户和他人进行“、”交易,证监会依法没收了任子兴董事长(电话:300311,Buy)的好友张某的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与他频繁通话,并通过他人账户进行“任子兴”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张处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张的非法所得2,508,478.36元,并处罚款7,525,435.08元。

证监会一季度对33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三不罚”的处罚是不够的。“内幕交易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和正义,对其他投资者非常不公平。建议监管机构继续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一些不愿透露身份的经纪人告诉记者。

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表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已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三大“毒瘤”,应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他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薄弱环节之一是法治薄弱,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刑法》对上述犯罪行为的处罚不完善,影响了法治效果的发挥。在实践中,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是不够的。

证监会一季度对33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李玮建议完善刑法,加大对内幕交易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

除内幕交易案件外,非法披露信息的案件也相当多,这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被迫退出市场。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圣袁波,该公司在实施新的除名制度后,成为第一家因非法信息披露而被除名的公司。

此外,中国证监会查处的案件包括限期买卖股票、操纵股票价格、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非法买卖股票、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交易、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等案件。

中国证监会多次表示,将继续保持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准确打击,形成强大冲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监管职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朱宝珍)

标题:证监会一季度对33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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