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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郝,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山东嘉祥人,拥有博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4年2月加入民主国家建设协会。他现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CPPCC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1971年12月至1978年10月,在菏泽区和凉山县邮电局工作;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获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96年12月,他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他曾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和民商法系副主任。1998年他被评为教授。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期间,他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格兰布林大学的访问学者。199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12月,他被提升为部门一级和一级高级法官。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期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2007年12月至2017年1月,监察部副部长、中国监察学会会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副主席;2017年12月,他当选为民主建国会第11届中央主席。

郝明金同志简历

曾任民主建国会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七届山东省委主席;第九、第十和第十一届CPPCC全国委员会成员。

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1日04版)

标题:郝明金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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