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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群编辑邱江
郑钧集团对中化物流的股权收购(601216),特别是数十亿元的资金援助和对外担保,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12月19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向该公司发出了一封询证函。
12月19日,郑钧集团宣布,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郑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郑钧”)已与北京春光地产和北京华泰兴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拟收购后两家公司持有的中化物流60%的股权。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中化物流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资金支持和不超过80亿元的对外担保。
此前,公司披露,鄂尔多斯郑钧、春光地产和华泰兴农共同受让中化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化物流100%的股权(60.05万股),持股比例为鄂尔多斯郑钧40%,春光地产40%,华泰兴农20%。12月6日,上述财团以34.5亿元的底价成功退市。12月11日,交易双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针对上述重大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先要求郑钧集团补充披露外部担保和金融援助是否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成功实施,以及两者是否相互有条件;如果重大资产重组失败或公司未能成功接收资产,是否有任何救济措施或其他利息补偿安排?
数据显示,郑钧集团对外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3%。同时,对外担保金额远高于此前联合受让方34.5亿元的退市价格;这次提供的资金援助金额远远高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也高于公司收购40%股权时的退市价格13.8亿元。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披露提供巨额对外担保和金融援助的理由和主要考虑因素、这80亿对外担保和30亿金融援助的具体使用者、相关使用者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财务状况、配额的具体构成和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说明相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对外担保和金融援助的具体方式以及公司对上述巨额对外担保和金融援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要求郑钧集团披露收购中化物流剩余60%股权的主要考虑因素、春光地产与华泰兴农之间短期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与春光地产和华泰兴农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他协议或潜在利益安排,以及在联合受让方成立初期是否存在股权持有,或这部分股权的未来转让是否已有安排。
标题:资产重组涉巨额财务资助 君正集团领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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