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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最低和最高煤炭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实施煤炭库存新政策的考核办法。
从明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的库存应保持在3-7天的水平,大多数电力企业的库存应保持在20天的水平。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部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目前山东大部分电厂的煤炭库存都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工业经济继续稳步发展,它将增加对能源的需求。特别是季节的推进,电厂的火电负荷将继续稳步上升,主要发电企业的热煤日消耗水平将逐步提高。最近,发电厂将重点提高库存水平。”
电厂库存的季节性下降
“目前,电厂的动力煤库存已保持在23天左右,并保持在正常水平。”聊城一家电厂的办公室职员李14日在接受《经济导报》采访时表示。
李说,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一路上涨,由于企业实行长期合同,电厂煤炭库存保持在较高水平。“自10月份以来,随着用电量的减少,煤耗逐渐减弱,日耗也相应减少。11月下旬,煤炭消费再次上升。”
《经济导报》记者从秦皇岛煤炭网了解到,近期煤炭价格有所上涨。上周,渤海动力煤指数保持在576元/吨,秦皇岛港5500千卡动力煤上涨3元/吨,至686元/吨;京唐港主要炼焦煤价格下降20元/吨,至1590元/吨。供需方面,秦港库存增加,六大发电集团库存持续下降,电厂日耗持续上升,可用天数降至16.8天。
“目前,六大电厂的可用库存天数不足17天,有一定的补充库存需求。随着季节性消费高峰继续加深,煤炭库存政策刺激了市场预期,煤炭价格预计将会上涨。”卓创信息煤炭分析师张敏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在张敏看来,随着冬季气温下降,全国对供热能源的需求普遍增加。沿海六大电力集团日耗煤量连续五天超过70万吨,其中周渡增长超过7%。“这不仅有助于释放消费者的补货需求,还能收紧沿海市场的煤炭供需格局。”
金连庄煤业分析师敬也表示,沿海地区主要发电企业的电煤日消耗量近期有所增加,部分地区已恢复燃煤供热模式。市场对动力煤需求增加的预期增强,促使环渤海地区动力煤现货价格小幅上涨。
或者刺激集中补充库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从明年到2022年,大多数电厂的最低库存标准是20天的煤炭消耗量,这将在夏季和冬季高峰期增加5到10天。同时,还将建立企业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执行“红黑”名单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未执行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企业的责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建立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有利于防止生产、供求各方,特别是中间环节的囤积和滞销,进一步发挥好库存“蓄水池”的调节作用,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稳定,减少价格大幅波动。”景表示,煤炭库存系统的实施将促使电力公司在年底前集中力量补充库存,这将支持动力煤价格在短期内继续上涨。
“1月份是煤炭消费的高峰期,但生产和供应都很疲软。根据目前业内煤炭库存情况,煤炭供应紧张可能会扩大,支撑煤炭价格预期走强。”张敏说。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12月4日,中国发电厂的煤炭库存接近1.18亿吨,可用天数为23天。然而,最近环渤海地区的港口又迎来了煤炭高峰。
据了解,12月份,秦皇岛港锚泊船舶数量已多次超过100艘,大量拉煤船舶已在秦港锚地锚泊。沿海煤炭运输再次活跃,港口运输繁忙。
在全国煤炭订购会议上,电厂所属发电集团签署了新的长期合同,以确保煤炭的持续供应。
标题:发改委划定煤炭库存“红线” 煤炭价格上涨预期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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