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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自由化和技术创新的影响下,药品流通行业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中小药店尤其是单一药店的生存形势日益悲观。

11月27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陶在“供方改革战略”下的大卫生产业发展论坛上透露,医药流通行业正在进行大洗牌,包括商务部和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许多部门已经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17年5月,中国共有460,600家零售药店,单一药店的数量逐渐减少,2015年和2016年分别有20,300家和19,000家药店消失。陶指出,在单个药店竞争力越来越小的情况下,药品流通集中度稳步提高。2016年,百强医药零售企业含税销售额达到1521亿元,同比增长11.5%。

“经过一段时间的并购和重组,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16年,前100家医药批发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70.9%,前4家占32%。”陶进一步指出。

陶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没有上游资源和下游网络的小企业正迅速被市场淘汰,能力较强、想保护自己的企业被迫选择并购,而大企业则通过并购等整合方式做大。据估计,中国医药(600056,诊断股)批发企业的数量将从目前的11000多家减少到未来的3000家左右。

事实上,许多区域性中小型药店也在试图“控股一家集团”。广东省优秀医药连锁诊所联盟创始人之一柯告诉记者,“两票制”将于今明两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如果“两票制”得到充分推进,由于行业对高发票的需求,议价能力和利润将得到提高,商业公司原有的盈利模式将被打破。

在流通业的重要转型阶段,监管当局不断出台政策,优化和改善从业人员的生活方式。

陶透露,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起草了征求意见稿,最近征求了湘、鄂、冀等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各方意见已于11月22日前回写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我国零售药店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状况、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药店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店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草药;三级药店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草药。

根据服务能力,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中从低到高分为三个等级:A、aa和aaa。服务能力包括药品供应能力和可追溯性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置、信息水平等。

11月27日,国家商报记者向湖南医药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确认了上述文件。他告诉记者,11月17日,湖南省商务厅联合协会组织全省部分连锁企业和个体药店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大家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分级分类管理将促进我国医药零售业的加速发展."黄认为,对零售药店进行分类和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药品流通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零售药店的规范化经营;有利于帮助零售药店找准位置,精准努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有效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标题:医药流通业洗牌加剧 多部门酝酿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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