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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征求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意见

健康保险将增加新的保险类型,并引入利率波动

记者陈婷婷编辑陈郁

“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健康管理服务,同时提供风险保障。然而,其中一些商业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十多年前的相关办法进行了修订。据《上海证券报》记者比较,商业健康保险预计将迎来机构和产品的扩张,同时将引入利率浮动机制,以期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健康保险价格和运营成本,提高保障水平。

保监会就《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健康险将增添新险种 引入费率浮

健康保险阵营欢迎扩张

目前,市场上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始于2006年。然而,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医疗技术改革的背景下,医疗保险的市场定位和责任也迎来了巨大的变化,配套的监管要求也在酝酿之中。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首先,商业健康保险阵营将迎来一个新面孔。从定义上看,在健康原因支付的基础上,医疗行为的支付是增加的。针对产品,健康保险除了涵盖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伤残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外,还增加了相关的医疗事故保险。

其次,在商业实体方面,除了人寿保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之外,养老保险公司也将加入健康保险业务阵营。但是,除了健康保险公司之外,上述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门。除了具有健康保险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承保人员和赔偿人员外,该司还应增加具有医学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康保险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健康保险的安全属性,鼓励保险公司不断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服务,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

保险公司拥有浮动定价权

《征求意见稿》还表明,保险公司可以浮动短期健康保险费率,浮动范围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长期健康保险产品也可以调整费率。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表示,目前影响医疗保险补偿的因素越来越多,如人口老龄化、年龄结构变化、医疗技术变化等。这些因素导致定价的不确定性,浮动利率可以使产品价格更好地匹配风险,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运营成本,避免逆向选择风险。

但是,为了避免不公平的价格竞争,《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根据被保险人的基因信息和基因检测数据浮动费率,但家族遗传病史除外;应注明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并再次提交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

描述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服务的成本

目前,“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已经成为健康保险公司的标准。这不仅促进了居民改善健康,还增加了与投保人的互动,降低了产品的赔付率。

征求意见稿还新增了“健康管理与医疗保险合作”一章,明确保险公司在经营医疗保险时,应加强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的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监管鼓励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相结合,并肯定了中国对管理医疗模式的探索,这将迎来健康管理服务和管理医疗的春天。”平安健康保险业务部总经理李欣说。

此外,咨询草案还首次提到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成本,规定健康管理成本分配到净保险费中不得超过保险费的20%。超过上述限额的服务应单独定价,不计入保险费,健康管理服务的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为了充分体现保险保护和风险缓释的功能,征求意见稿还表明,医疗保险产品在定价、支付条件和覆盖面方面可以适当向穷人倾斜;医疗保险产品保障医疗服务中新药、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的应用支出。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在医患关系中扮演积极的第三方角色,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纠纷。

标题:保监会就《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健康险将增添新险种 引入费率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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