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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光祥
“xx平台傻吗?推荐你每天可能认识的朋友。为什么我们没有这么多普通朋友的朋友?你心里没什么想法吗?”
关于这段话,可能没有多少平台被吐出来,但我们对近年来无处不在的大数据了解得越来越多。即使在很多情况下,也很难避免“被人偷窥”的感觉。毕竟,各种基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的平台,如支付宝、JD.com、美团、滴滴打车等。在我们的生活、购物和支付习惯方面,我们拥有比记忆更详细的数据。一旦出于某种私利,如果这些平台引导或让消费者选择其服务并接受其定价,或者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企业衍生出一些灰色区域供使用,它就应该保持警惕。
然而,如果我们希望个人远离互联网,甚至放弃他们的手机,通过信件交流,并进入非实体商店,监管水平是害怕和沮丧,这显然是一个食物的浪费,因为窒息。
作为一种技术爆炸,大数据给商业组织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它也是政府管理的一个热点,对公共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推动公共管理结构从封闭走向开放,这一点容易被忽视。
正如汽车传感器数据被用来评估司机的行为,这促进了汽车保险业的深刻变化,个人在其职业活动和生活中形成的各种数据也是公共管理数据的重要来源。根据最近流行的共享概念,许多领域的数据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自然特征。当然,也有隐私失控的隐患。
幸运的是,技术的使用者被人性所控制。虽然技术不具有道德规范的属性,但人性可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这可以参照成熟国家的实践。
这些国家在保护隐私方面已经走在了我们的前面,但仍然关注与数据相关的隐私问题,并根据大数据的特点制定了国际隐私保护战略,如安全港和“隐私偏好计划平台”(p3p)。
管理层早就说过,组织和用户经常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可能经常侵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中用户的利益可能涉及隐私。此外,所有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多样性所导致的伦理失衡是大数据负面问题的深层根源。
基于对这一根本原因的理解,明确告知用户收集和使用哪些数据、可能使用的范围、数据使用的价值趋势和需要承担的风险,这显然符合与道德决策相关的自主和知情同意原则。亲自选择返回也将有助于减少大数据应用中的缺点。
就可行性而言,在涉及个人数据的具体操作中,可以以公告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个人,同时保留个人拒绝的权利,至少是要求匿名的权利,并在使用数据时确保上下文的完整性,而不会产生误解和掩盖。
虽然数据作为一个整体只能通过技术进行分析,个人隐私信息对大数据分析没有价值,但当某些平台或机构侵犯个人隐私时,个人应该有维权意识。在这一点上,个人目前还比较薄弱和被动,但在大数据时代调整自己的隐私观念,使其适应时代,不断寻求能够保护自己隐私的行为,显然是大势所趋。
数据可能是未来的基本能源之一,就像水、电和煤一样。与其浪费时间争论大数据的“起源”,听到数据的颜色变化,对数据的“垄断”感到恐慌,不如从法律的角度关注大数据采集的法律合规性和创新延伸,使客户隐私、公共利益和大数据集成平台能够共同进步,这可能是大数据发展最合适的途径之一。毕竟,大数据提供给我们的不是最终答案,而是参考答案。
(作者是基金从业者和金融评论员)
编辑朱昱
标题:蒋光祥:与其害怕大数据泄露隐私 不如关注获取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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