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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区块链斗篷的Ico就像一瓶充满泡沫的啤酒。在泡沫被监管政策戳破后,泡沫下的主体区块链科技和推广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对象。
Ico不同于比特币
中国人民银行顾问、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盛松成表示:“监管机构关注ico的快速发展是正常的。”从传统的法律角度来看,ico涉嫌众筹和集资。让它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发展是非常危险的。大量没有前途的项目,甚至是骗局本身,不仅让投资者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也让真正的区块链创业团队怨声载道,这实际上导致了坏钱赶走好钱。大量散户投资者甚至“阿姨”的入场是一个风向标——ICO需要监管机构的干预。此次整改主要是为了风险预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监管部门叫停ico后,各界人士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后续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业内专家表示,虽然国内ico融资已经关闭,但全球虚拟货币市场仍然庞大,仍有必要建立正常的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专家邓对记者表示:“ico发行与比特币发行有本质区别。”Ico发行具有很强的集中化属性,筹资规模完全取决于发行平台,而比特币发行的重要属性是分散化。不能仅仅因为ico项目不可靠就断定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不可靠。事实上,加密令牌和技术本身是中性的。”
据记者了解,ico的发行过程是将投资者手中的比特币和飘渺硬币投入到项目中,获得新项目的等价“令牌”,使投资者拥有一定比例的项目使用权。公司的应用被认可的越多,需要的令牌就越多。然而,对代币的强劲需求将推高代币的价格,代币持有者将从价格上涨中获益。最后,参与者手中的项目代币通常通过数字现金证券交易所进行流通和提取。
与ico发行不同,比特币不是由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的。根据特定的算法,它使用由整个p2p网络中的多个节点组成的分布式簿记库来确认和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设计来保证货币流通的所有环节的安全性。
此外,与ico不同,比特币是在监管的指导下发展起来的。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通知称,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与货币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然而,作为互联网上的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普通人有自担风险参与的自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有保护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那以后,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财产作为一项公民权利被正式写入了我国的基本法。
盛松成表示:“作为区块链最重要、最著名的技术载体和应用,比特币是一种全球性的区块链资产,可以在海外或地下交易。因此,很难完全禁止它,但确实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虚拟货币交易。”
护送区块链发展中的监管干预
据业内人士透露,9月4日发布的1000字监管公告根本没有提到区块链,这也代表了相关部门对区块链的态度。对区块链来说,这是一项巨大的技术创新,我们应该抛弃那些打着区块链的幌子,但完全没有空的ICOs,看看区块链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块链技术是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设施和设计范式,它使用区块链数据结构来验证和存储数据,使用分布式节点一致性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使用密码学来确保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性,并使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契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块链具有分散性、不可改变性、唯一性和匿名性等特点,在金融、安全追溯和版权保护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只有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合适的领域,它的价值才能发挥出来。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到2027年,区块链将贡献约10%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盛松成还发表了一份文件,称:“中国仍应鼓励区块链技术,这已被世界各机构、政府、企业、专家和从业者广泛认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创新技术。”
盛松成认为,应用场景的多样化是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强大的市场需求和技术障碍之间的矛盾促使许多科技企业加快了研发速度。新一代区块链系统在加密技术、高频交易和能耗方面不断进步。块状连锁在中国发展迅速,鱼龙混杂不可避免。监管的及时介入是对区块链产业的关怀,可以使区块链产业更加稳健地发展。
标题:ICO被叫停 区块链要发展业内人士认为监管介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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