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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直支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我行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将对原有小额贷款进行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企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目标、额度、利率、贴息标准等相关政策大幅调整,进一步加大了对贵州省企业家的支持力度,创造了“双创新”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军队转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大学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上商户、办卡贫困人员等9个群体。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调整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统一贷款金额。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企业主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根据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业务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调整折扣标准。在个人商业担保贷款方面,财政部门按规定对贫困地区(全省6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发放的商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于非贫困地区,财政部门按照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2/3贴息、第三年1/3贴息的标准给予贴息。对于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金融部门在签订贷款合同之日给予贷款优惠利率50%的优惠。
延长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不超过2年调整为3年,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经办银行批准可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间贷款不贴现。
标题:贵州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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