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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从8月1日起,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和维修服务价格将下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和维修服务价格的通知》,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运业发票税控系统中tcg-01税控屏的零售价格由每台490元降至200元,tcg-02退税屏的零售价格由每台230元降至100元。
根据通知,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相关单位为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从每户每年330元降至280元;使用两种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技术维护服务费中减半收取。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产品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应当在应缴纳的增值税中及时全额抵扣。
通知指出,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质量的,不得收取费用。
标题: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将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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