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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发布了《服务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
企业走出去应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
近日,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服务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为重庆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根据上述指引,为避免双重征税,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中国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
如发生税务争议,企业可向国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国家双边税务协商机制将立即启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纳税人的权益。
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国内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发放居民身份证件,并按照相关协议申请享受相关优惠。
市国家税务局提醒,为帮助企业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通过协商解决税务争议,中国已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其数量和规模均居世界第三位。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将税收问题反馈给税务机关。
以上共25个陪护条款,企业可以登录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记者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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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庆发布《服务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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