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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6日晚正式发布了一系列新规定。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为我国创新型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做出了制度安排,也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完善资本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几项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新规包括《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及上市监管实施办法》等配套规定。与此同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办法》)等文件已经修订发布。

《管理办法》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并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做出了具体安排。修订后的“第一轮法”等文件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受盈利条件和“无亏损补偿”条件的约束。

上述负责人表示,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型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同时,为了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试点企业设定了严格的选择标准和选择机制。参与试点的创新型企业,如认为完全符合试点标准、发行条件和各项信息披露要求,并经有经验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纳入试点和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中国证监会将督促企业和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负责,加强对试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几项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上述负责人强调,中国证监会将严格控制试点项目的创业者数量和融资规模,合理安排发行时间和速度。同时,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科学设计发行计划,建立合理有效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和审慎报价。希望市场各方理性投资,不要跟风投机,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几项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责任: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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