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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行北京营业部网站,3月24日,央行业务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信贷控制措施,离婚一年内对贷款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离婚一年内的按揭申请人,商业银行应参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同时,通知要求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住房贷款认证标准。其中,如已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且已确认购房者有商品房贷款记录,则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得查询,并按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严禁各类“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各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检查买家首付资金来源,拒绝向使用“首付贷款”等金融产品杠杆的客户发放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贷款和其他无担保信贷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的名义发放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通知指出,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带来的信用风险。如果购买者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收入比例要求,则不允许贷款。对于成年、失业、无固定收入、还款资金来自其他共同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收紧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要求对房屋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提高识别和防范住房信贷风险的能力;加强分支机构和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根据通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控制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严肃追究。
标题:央行发文严控北京房贷:离婚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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