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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由恋爱,于2017年2月28日认识,同年3月2号订婚,并于3月16日在原告家里举行结婚仪式,被告于XX陪送物品六万多元,包括电脑、冰箱等家电及生活用品,在交付陪送物品时将票据全部交付于原告虎XX一家。2019年11月,原告起诉两被告(配偶及其父亲)返还彩礼136000元及三金。
标题:【平凉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婚约财产纠纷(彩礼退还)委托后积极应诉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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