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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于7日在“4+7”城市公示拟集中采购药品的结果。31种试验性非专利药品中有25种建议集中采购。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类药品最低采购价格相比,建议集中采购价格平均下降52%,最高下降96%。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以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使人们能够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使用质量较高的药品。该试点项目包括11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和Xi。选择部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批量采购。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办公室和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药品价格严重短缺是中医药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权威部门的调查数据,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药品销售价格的一小部分。因此,待选药品价格大幅下跌后,销售费用等“水”将被挤出,药品制造商“仍能赚钱”。

在此之前,我国药品的招标采购往往只确定投标价格,而不能保证采购数量,这导致了“招而不买”、“卖而有金”等现象的长期出现。药品集中采购的团购效应大大降低,药品价格高的现象普遍存在。

“4+7”城市采购公告规定了每个品种的采购金额,给药品制造商一个明确的预期,使他们可以根据采购金额独立报价和投标。选定企业后,通过多项政策措施的嵌套组合,确保采购量得到落实,医疗机构将按照规定优先使用选定的品种。

“4+7试点地区合计约占全国市场的1/3。通过大宗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大幅降低药品价格。”联合采购办公室副主任公博表示,患者用药质量将会大大提高,因为投标的药物必须是经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估的原创研究药物和仿制药。

“批量采购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龚博说,由于采购量的承诺,成功的公司不再担心产品销售,但可以节省大量的费用在推广,流通等环节,市场失灵和“黄金销售”在医疗购销环节也将得到纠正。

“在数量采购模式下,创新型医药企业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仿制药企业必须薄利多销。这将鼓励企业加大创新药物的研发力度,同时进行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这对提高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药科大学的常峰教授说。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12月11日,09版)

责任:吉爱玲

标题:“4+7”城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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