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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8日,中国青年报-10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服务增值税加、减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允许生活服务纳税人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基础上增加15%抵扣应纳税额。《公告》中的“生活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销售收入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生活服务的纳税人。

国内服务业增值税再次上调

这是对增值税减税的又一补充。今年,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6%下降到13%,运输业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0%下降到9%,但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率保持在6%。此前,为防止生产生活服务业因其他行业税率大幅下调导致进项税抵扣减少而增加税收负担,国家已明确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按现行抵扣进项税提高10%。这次发布的《公告》实际上增加了生活服务行业纳税人的增减比例。

国内服务业增值税再次上调

“应计扣除是指允许特定纳税人在当期按照可抵扣进项税的10%进行虚拟计算扣除,专门用于抵扣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以达到减轻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则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增加和扣除的实质是税收优惠。这是一项临时优惠政策,旨在有效减轻适用6%税率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行业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彪说。

国内服务业增值税再次上调

据了解,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表示,生活服务业是吸纳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产业,其涵盖的服务项目也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是关系民生的基础产业。因此,一加一加一减一的政策对于促进民生、稳定市场、扩大消费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张君斌)

国内服务业增值税再次上调

(原标题:生活服务增值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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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内服务业增值税再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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