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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和网络其实是矛盾的身体 10部委前几天共同发表的网络金融基本法把网络信托作为行业之一,这不是意味着信托的高门槛会被打破吗? 从许多信任相关者的角度来看,信任放松监管、降低门槛应该是一大趋势,特别是在与信任产品几乎类似的资源管理计划横行的今天,信誉业也需要迅速发展。 去年4月,监管层公开停止了以“信托100”为代表的网络信托伙伴,据说从100元开始购买的信托团购模式是违法的。 信托是比较常见的理财方法,与投资者交给信托企业投资一样,投资的目标不限于股票、所有权、不动产等,通常其风险比普通银行理财产品大,但收益也高。 因此,现行的信托法律法规对信托合格投资者有严格的规定:每个信托产品的自然人投资个数不超过50人。 在金额方面,自然人想买信托,可以直接从100万开始买,或者个人或家庭的金融资产在购买时超过100万人民币,提供相关财产的说明。 最近三年年收入超过20万元,或者夫妻双方的总收入在最近三年年收入超过30万元,可以提供相关收入的说明。 因此,信托企业在发行信托产品时,不自觉地将阈值设定为100万,甚至300万元,一般投资者很难购买收益比较高的信托产品。 那么,7月18日发表的“促进网络金融健康迅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否意味着将网络信托单列,受到束缚呢? 光有指导意见似乎没有意义 上述意见表示,信托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开展其他信托业务时,不能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督管理规定,慎重筛选顾客身份,判断顾客的风险承担能力,将销售产品给予与风险承担能力不一致的顾客 “信任和网络其实是矛盾的身体。 对此,美孚金融信托网的创始人姜民伟表示:“长期以来,信托企业无法通过网络公开推广,无法推给不特定的对手,大大束缚了信托企业的创新手脚。” 网络具有新闻公开展示、共享、传播的中介特征,信托和网络的融合、创新,必须接触上述监督管理规定。 上述监督管理规定需要一定程度的宽松 “澎湃情报显示,监管层去年的停止并未阻止网络信托的迅速发展,现在很多企业打了镶边球开展业务。 现在网络信托有“信托团购”和“信托转让”两大模式,都以降低投资者的门槛为目标。 以网络信托平台信托100运行的两个产品为例,其“信托团购”投资门槛为100元,目前对接的产品为中泰信托泰盛10号来宾工信托融资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计划和中航信托天玑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转让”是信托收益权转让的产品,最低预约额为1万元。 有趣的是,相关法律决定“信托受益权”不可分割转让,网络信托平台上强调的是信托收益权(即受益权的收益权),回避监督管理规定。 对此,网络信托平台多盈金融ceo (首席执行官)方面瑞典的见解是:“民间广泛存在亲戚朋友之间集钱购买信托产品的现象,100万合格投资者的资格规定是保护投资者,同时 “瑞典方面强调,信托产品虽然整体趋势会打破刚性,但风险适中,低于股票市场和大部分p2p产品。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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