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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的基本信息

2 .资金筹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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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在0-10万股之间;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的基金份额在0-100,000之间。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费、法律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得与基金财产分开支付。

(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申购、赎回开始时间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成功。申请成功与否取决于基金注册人的确认结果。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电话400-666-0066或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查询交易确认。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宣布。

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标题: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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