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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日常购物的方便,有些人选择在星巴克设立储值卡“明星礼品卡”,并投入大量资金。但是你不能想象明星礼品卡,最初是为了方便而充值的,当它被退回时就不方便了。据早间新闻报道:

上海市民何先生有几张星巴克储值卡,余额超过4500元。鉴于有效期即将到期,我一定不能再消费了,所以我向星巴克申请退卡。通过星巴克客服热线,何先生了解到如果要退卡,需要提供当时的购物凭证原件,包括发票、销售订单号和授权码(在购物小票上)。

在试图找到原始购卡凭证后,何先生遇到了另一个问题。星巴克告诉他,如果他想退卡,他将不得不收取2%的手续费,这2%将按发票金额的2%收取(包括用过的明星礼品卡的金额)。

何先生不服,向徐汇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最后,经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干预,星巴克与消费者达成退款协议,收取卡内未使用金额的2%作为手续费,何先生最终对结果表示满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星巴克规则合法吗?《国家商报》的一名记者进行了一项调查。

星巴克:相关规定是符合的,并且已经备案

12月28日中午,国家商报的一名记者来到成都的一家星巴克店。当记者提出申请退卡时,一位店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在商场购买的礼品卡,那就带上当时的消费券。可以退款。”

这名店员还表示,如果储值卡之前是在星巴克手机应用中购买的,该店无法操作卡退款,因此有必要遵循具体的在线流程。"在哪个在线平台充值,你可以在那个平台上退款."

当记者问及“退卡是否涉及2%的手续费?”职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将收取手续费。

以下是《国家商报》记者在星巴克官方网站上发现的明星礼品卡退款声明:

▲图片来源:星巴克中国官方网站

为什么手续费要按购买总价的2%收取?如果消费者购买了10000元的卡,原始发票金额是10000元,然后花了5000元。还卡时,他还得收取总金额1万元的2%,即200元的手续费。这项规定合理合法吗?

据《晨报》报道,在上述何先生一案中,上海市徐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认为:

企业要求消费者提供发票、订单号等原始购买凭证,要求严格但合理。

但是,对于提卡总金额的2%的手续费,负责人认为有不合理之处。“这个规定是企业内部发布的格式条款,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企业应为此条款提供依据。否则,消费者可能会拒绝执行。”

然而,北京彭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告诉记者,星巴克在退卡费用上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取决于企业在申请退卡时是否明确告知消费者(如何充值、如何退款),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知道。

他解释说,如果星巴克告诉消费者,在购买卡时返还卡时将收取2%的手续费,并且消费者同意这一点,那么星巴克的做法是完全可取的。

随后,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星巴克,星巴克正式回复:“明星礼品卡是根据商务部颁布的《一次性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发行的。星级礼品卡的使用规则遵循《星巴克一次性商业预付卡章程》,该章程已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审批和备案,相关退卡费用是章程的一部分。”

在实体店购物卡:

没有提到2%的退卡费

根据律师的说法,消费者是否知道何时购买信用卡是决定这件事是否合法的关键。那么,当消费者购买明星礼品卡时,星巴克是否履行了相关的提醒义务?

12月28日下午,记者前往成都另一家星巴克门店,购买了面值300元的明星礼品卡。

但是,记者注意到,除了卡本身、“持卡人存根”和“明星礼品卡购买收据”外,记者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要求在退卡时扣除手续费,店员也没有提到整个交易过程中扣除2%手续费的细节。

▲星巴克在购买明星礼品卡时向记者提供的所有优惠券均由记者蔡鼎取走

微信服务号支付:

没有提示2%的退卡费

《国家商报》(微博:nbdnews)记者试图用星巴克微信公众账户购买明星购物卡,发现其说明只提到该卡可以多次使用,不能兑换现金,没有零钱。顾客没有被告知在退卡时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退卡费。

▲来源:星巴克微信服务号

应用购买卡:

必须检查“同意章程和规定”

在《国家商报》记者尝试的各种购买渠道中,星巴克将强制用户查看:“我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了星巴克一次性商业预付卡的章程以及关于使用星巴克礼品卡的特别规定。”如果消费者没有检查,则不能执行下一个操作。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要求消费者检查的章程确实指出,退回明星礼品卡时应扣除2%的手续费。

▲图片来源:星巴克手机应用

律师:星巴克应该履行提醒的义务

一方面,消费者质疑星巴克的退卡费不合理,另一方面,星巴克坚持认为明星礼品卡的使用规则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这起纠纷,上海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这起事件的核心并不是取款费的多少,而是双方的合同约定,即消费者在购买明星购物卡时是否签订了类似合同的协议。”

据张介绍,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星巴克收取2%的充值金额没有问题。如果是基于合同的条款和协议,它将具有法律效力。

“当消费者购买明星礼品卡时,如果他们同意星巴克提出的条款(即星巴克与顾客之间的“合同条款”),但现在消费者单方面“违约”,而原来的星巴克条款规定收取2%的手续费,那么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本条款有效,那么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这是一个合法和非法的问题,不是一个合理和不合理的问题。”张对说道。

他进一步解释说,有必要考虑这一具体条款的文本在开头签字时字体是否特别小、黑和粗,以及提供该条款的一方(即星巴克)是否履行了善意提醒的义务并引起了另一方的注意。当然,从消费者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它还涉及到星巴克条款的签署是否构成一个标准条款,即“霸王条款”,即在签署时是否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签署。

标题:常喝星巴克的注意!这条店内规定有失公平 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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