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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加大联合处罚力度,维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贷款权益。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据了解,最近,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严重损害了有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应及时受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
《通知》提出要加强共同处罚。地方住房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应当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据测算,一笔100万元、20年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可节省20多万元的利息支出,可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通知》明确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职工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机构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标题:四部门:房企不得限制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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