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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例行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
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斯瓦拉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坦·库洛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艾达尔贝科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库雷希、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穆赫里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卡米洛夫、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诺罗夫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吉约索夫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吉尔吉斯斯坦外交部长艾达尔贝科夫主持。
吉尔吉斯总统热恩贝科夫会见了代表团团长。
会议期间,外长们研究了2018年6月9日至10日在青岛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和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成果的落实情况。他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已逐步发展成为成员国巩固互信、加强对话、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的稳定平台。作为当代国际关系的重要参与者,上海合作组织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外长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坚持《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增进团结和互信,有效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谋求地区共同和平、稳定与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繁荣。
为筹备将于2019年6月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外长们研究了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的优先事项,并讨论了重大国际和区域问题。
外长们原则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草案。
外长们坚信,在世界政治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符合各国利益、以国际法准则为基础、尊重互利、多边、平等和不可分割安全原则、反对对抗和冲突的多极世界。外长们指出,倡导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非常重要。
外长们强调,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国际法准则,特别是维护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合作、巩固独立和主权、保障平等和独立决定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的权利、相互尊重领土完整、边界不可侵犯、不侵略其他国家、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以及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
外交部长们注意到印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的愿望,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愿望。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斯坦于2018年11月27日在纽约主办的“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巩固和平、安全与稳定”高级别活动的成果。
外长们指出,必须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发展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外长们强调,世界贸易组织仍然是讨论国际贸易问题的重要和唯一平台。他们主张共同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密切合作建设开放的世界经济,巩固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和有章可循的多边贸易体系。
外长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支持在联合国核心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全球反恐统一战线,有序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并就通过《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达成共识。外交部长们指出,必须继续执行2018年9月28日在纽约签署的《建立一个没有恐怖主义的世界的行为守则》。
外长们欢迎2019年3月25日在布拉迪斯拉发签署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与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合作谅解备忘录》。
外交部长们注意到,2019年5月16日至17日在杜尚别举行了关于"打击恐怖主义、资助恐怖主义、贩毒和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和区域合作"的高级别会议。
外长们强调,国际社会需要更加关注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贩毒、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未解决的地区和地方冲突、发展不平衡、粮食市场波动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威胁和挑战。
外长们强调,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无限制地发展反导系统,损害了国际安全和世界局势的稳定。外交部长们认为,实现他们自己的安全不能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安全为代价。
外长们强调,防止外国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符合全人类的利益。外长们坚信,共同应对生物安全威胁、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落入恐怖组织手中、建立国际法律基础、防止在境外部署和使用各类武器、制定打击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非常重要。
外长们重申维护和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重要性,呼吁各方严格履行义务,确保协议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外长们认为,应积极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和通信技术破坏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外长们反对以任何借口对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领域的互利国际合作采取任何歧视性做法。
外交部长们欢迎第七十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项决议“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的发展”和“反对将信息和通信技术用于犯罪”,并呼吁所有联合国会员国进一步促进在信息空和在联合国领导下制定国际法律文件之间制定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守则,以打击将信息和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目的。
外长们欢迎2018年12月12日在纽约举行的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教育和宗教包容”的决议。
外长们重申,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支持遵守该条约的规定,并愿意在筹备2020年条约审议大会的过程中保持密切合作。
外长们赞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并欢迎在卡托维兹举行的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的协议。
外交部长们欢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努力建设一个和平、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国家,并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犯罪。外交部长们支持国际社会继续努力,在联合国的核心协调作用下,促进“阿拉伯主导、阿拉伯自主”的政治和解与和平进程。有鉴于此,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和阿富汗问题莫斯科会议等各种多边机制中开展合作非常重要。
外长们积极评价2019年4月19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会议的成果,决定将《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下一步行动路线图》提交成员国元首审议和签署。外长们注意到,2019年秋,乌方西将在塔什干举行第八届阿富汗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外长们重申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通过对话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共同立场。外交部长们认为,所有各方在阿斯塔纳进程框架内的合作为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254号决议、促进“叙利亚主导、叙利亚自主”的政治解决进程以及找到符合叙利亚人民利益的解决方案创造了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外交部长们指出,国际社会必须继续努力援助叙利亚的战后重建。
外长们强调上海合作组织与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相关组织和国际论坛开展互利合作的重要性。外长们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发展合作路线图”。
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长重申支持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欢迎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的成果,并肯定各方为与欧亚经济联盟建立一个联合“一带一路”和“一带一路”所做的努力。外长们支持利用本地区各国、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的潜力,在本组织地区建立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伙伴关系。
外长们强调,深化经济、贸易、金融、科技和人文领域的合作对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有鉴于此,外交部长们支持进一步改善上述领域条约的法律基础。
会议批准了诺罗夫秘书长提交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去年工作报告,并听取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执行委员会主任吉约索夫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执行委员会工作的通报。
外长们还就本组织日常工作和即将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相关问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
外长们高度评价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主席国为筹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会议所做的努力。
会议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传统友谊和相互理解的气氛中举行。
标题: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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