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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通过《比什凯克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元首理事会

比什凯克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了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声明如下: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持续快速的变化。亚洲是第一个看到新发展中心的地区。全球力量平衡的进程越来越活跃。各国日益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与此同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依然紧张。经济全球化进程在国际贸易领域遇到了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挑战。

一个

上海合作组织作为富有成效合作的可靠平台,在推动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核心的多极世界格局、维护平等、共同、全面、合作和可持续安全、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维护各国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员国强调,必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将继续发展各领域的全面合作,维护本组织地区的和平、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繁荣。为此,成员国支持中亚国家深化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合作的努力。他们欢迎联合国大会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确保中亚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决议,以及2019年在塔什干举行第二次中亚国家元首磋商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重申坚决支持联合国作为一个全面的多边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努力,并支持巩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作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的关键作用。

成员国注意到印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愿望,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愿望。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于2018年11月27日在纽约主办的"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巩固和平、安全与稳定"高级别活动的成果。

成员国认为,尽快通过联合国大会关于“联合国与上合组织的合作”的决议非常重要。

本着“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以及《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2025年发展战略》的宗旨和任务,成员国愿意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顺畅、融资和民众支持。作为当今国际关系体系中一个有影响力和负责任的参与者,上海合作组织将努力参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遵循平等、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别国内政、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并继续支持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作为解决国际和地区冲突的唯一途径。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会员国认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手段传播,海外恐怖分子卷土重来,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军备竞赛风险,破坏国际安全体系的区域和地方冲突持续存在,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有组织犯罪,贩运人口,信息和通信领域的犯罪,发展不平衡,粮食市场波动,气候变化, 饮用水短缺和流行病蔓延以及其他安全挑战和威胁正在增加并跨越国界,这要求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这些挑战和威胁,并开展密切协调和建设性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决心扩大和深化相互合作,消除对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的威胁。他们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现已生效,并强调2019年4月29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和5月14日至15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的积极成果。

成员国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呼吁国际社会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在联合国的核心协调作用下,全面执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并就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达成一致。

会员国强调,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辩护。他们认为,应全面实施反恐,加大打击恐怖主义及其意识形态的力度,并查明和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滋生因素。成员国指出,不允许以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也不允许利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激进组织谋取私利。

2018年9月28日在纽约签署《建立一个没有恐怖主义的世界行为守则》的会员国支持该文件的后续执行。

成员国认为,继续执行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全面协议至关重要,并呼吁有关各方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231号决议严格履行其义务,以确保全面有效地执行该协议。

会员国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宗教不容忍宣传,以及基于宗教和信仰象征的不容忍和歧视,并欢迎第七十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教育和宗教包容”决议。

会员国认为,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合作,防止吸引年轻人参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活动的企图。各成员国将继续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的信息》及其实施纲要,高度重视防止宗教不容忍、仇外心理和种族歧视的蔓延。

会员国将继续在裁军、军备控制、核不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开展合作,并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应对核不扩散体系面临的区域挑战。

会员国重申,单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不考虑其他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单方面和无限制地加强反导弹系统,将危及国际安全和世界局势的稳定。会员国认为,不能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安全为代价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一贯主张遵守《条约》的规定,促进全面、平衡地执行《条约》的所有宗旨和原则,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在全面考虑影响国际稳定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推进核裁军进程,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平等互利合作。

会员国认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将尽快对所有各方生效,将为维护区域安全和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做出重要贡献。

成员国指出,防止“外部空的武器化并严格遵守现行“和平利用外部空的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关于在联合国之外防止军备竞赛的国际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并为防止武器被首先置于联合国之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会员国欢迎联合国政府专家组审查其实质性内容并提出建议。

会员国主张严格遵守《生物武器公约》,并通过一项载有有效核查机制的公约议定书。

会员国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所有缔约方共同努力,弥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内部分歧,恢复《公约》的完整性并保证其有效性。

会员国重申并强调,为了应对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的威胁,应在裁军谈判会议上启动关于《制止生物化学恐怖主义国际公约》的多边谈判。

会员国积极和具体地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和爆炸物、非法移民以及对生物信息安全的威胁。他们支持进一步改善上述领域合作的法律基础。

成员国认为,阿富汗问题的迅速解决是维护和巩固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会员国支持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重建和平、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犯罪的努力。会员国强调,“阿富汗主导、阿富汗自主”的政治对话和包容各方的和解进程是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唯一途径,并呼吁有关各方和国际组织在联合国的核心协调作用下加强合作,实现该国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和莫斯科阿富汗模式等多边机制中开展合作非常重要。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高度评价2019年4月18日至19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会议的成果,以及签署“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小组”阿富汗下一步路线图。成员国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愿意于2019年下半年在塔什干主办第八届阿富汗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成员国重申在叙利亚问题上的共同立场,强调在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进行对话是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唯一途径。

会员国认为,阿斯塔纳进程框架内的合作为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254号决议、促进"叙利亚主导、叙利亚自主"的包容性政治解决进程以及寻求符合叙利亚人民和国际社会利益的解决方案创造了必要条件。会员国强调国际社会继续努力援助叙利亚战后重建的重要性。

会员国将继续定期举行“和平使命”联合反恐演习和主管当局联合反恐演习。成员国肯定了2018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主管部门举行的“团结-2018”联合边防行动的成果。

成员国将进一步扩大在国防安全、大型活动安保和人员培训方面的合作,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和主管部门的能力建设。

成员国将打击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破坏上合组织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的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行为。他们将反对任何借口下的歧视性做法,并阻碍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成员国认为,负责任的国家行为的规则、原则和规范应由普遍接受的信息空来制定,并应开展积极合作,以确保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的信息安全。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会员国欢迎第七十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两项决议,“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的发展”和“反对在犯罪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他们呼吁所有联合国会员国进一步促进制定信息空之间的负责任的国家行为规则,并制定普遍接受和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打击在犯罪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

成员国申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反恐机构在促进主管部门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有效行动。会员国强调,各种安全挑战和威胁正在上升并相互交织,应不断探索主管当局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的潜力。

成员国指出,应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工作,建立一个监测和应对全球信息空之间潜在威胁的系统,并强调进一步执行2018年10月18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反恐机构理事会相关决议的重要性。

成员国强调需要扩大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反恐机构之间的国际联系,并欢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反恐机构于2019年3月25日在布拉迪斯拉发签署合作备忘录。

会员国认为,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非法种植、生产、贩运和扩散对国家安全和稳定以及该区域人民的健康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

会员国强调了三项主要的联合国国际禁毒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重要性。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禁止种植、生产和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包括通过研究在杜尚别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禁毒中心的构想草案。

成员国支持与其他相关国家以及区域和国际组织和机构积极合作应对毒品问题,并指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中亚禁毒信息协调中心之间需要建立合作关系。

成员国积极评价上合组织成员国在2019年3月14日至15日于维也纳举行的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第62次会议上发表的联合声明,以及上合组织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于2019年3月14日在维也纳举行的关于"联合国和上合组织打击毒品:加强国际麻醉品管制合作"的高级别会议,并强调上合组织参与巴黎进程禁毒合作的重要性。

各成员国愿积极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18-2023年禁毒战略及其实施行动计划》以及《上海合作组织防止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概念》,深化各领域禁毒合作,共同应对国际和地区毒品问题。在这方面,成员国欢迎《2018-202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工作计划》的签署,以及2019年4月25日在Jobonata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的成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重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于2019年7月8日至12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蜘蛛网”禁毒行动的倡议的重要性。

会员国申明了2019年5月2日至3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中亚区域药物管制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国第11次部长级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至17日在杜尚别举行的“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和通过贩毒和有组织犯罪资助恐怖主义活动”高级别会议的成果。

会员国指出,各种形式的腐败对国家和区域安全构成威胁,导致国家治理效率下降,对国际形象和各国的投资吸引力产生负面影响,并阻碍各国的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会员国支持在反腐败领域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

会员国重申,它们将在立法和司法监督方面开展实际合作,以加强审判的独立性和司法专业知识。成员国确认了2018年8月24日在乔普纳塔举行的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和2018年9月20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总检察长会议的成果。

成员国高度重视上海合作组织向有关国家的总统、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派出观察团的做法。

会员国认为,加强立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交流立法、治理和发展方面的经验非常重要。有鉴于此,成员国注意到2018年12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议会国际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会议。

成员国强调,应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通过深化合作,不断加强基于世贸组织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为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透明、可预测和稳定的条件,反对国际贸易分割和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成员国认为,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损害多边贸易体系,并对全球经济和贸易构成挑战。

成员国指出,世贸组织仍然是讨论国际贸易问题和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平台。成员国将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支持提高世贸组织效率的努力,包括确保世贸组织有能力及时有效地应对当前国际贸易的挑战。

成员国强调,应继续深化合作,共同建设开放的世界经济,不断巩固基于规则的开放、包容、透明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维护世贸组织的权威和有效性,反对国际和地区贸易中任何形式的单边保护主义。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高度评价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首脑论坛的成果, 申明各方为共同执行"一带一路"倡议所做的努力,包括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和欧亚经济联盟一体化的努力。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巨大经贸和投资合作潜力,有利于促进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合作。成员国认为,扩大和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金融、投资、交通、能源、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将有助于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支持为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合作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的货物、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成员国支持根据2018年6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发展区域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

成员国认为,创新和数字经济是实现中长期经济增长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它们愿意就成员国的创新政策进行谈判,并促进创新系统各要素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各成员国愿在已获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与信息通信技术合作构想》的基础上,共同实施创新计划和项目,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科技创新的高效合作,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研中心开展学术交流,组织专业竞赛,寻找新的经济和社会增长点。因此,成员国支持努力提高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研究水平。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认为,发展服务和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和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强调,应促进成员国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研究上述领域的合作前景和形式,并继续就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文件草案进行谈判。

成员国将深化地方合作,通过改善投资和商业环境,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便利条件,促进成员国和地区的和平发展、繁荣和稳定,为加快世界经济振兴做出贡献。

成员国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济科学研究机构合作研究和全面分析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国际和地区进程中影响经济合作的因素非常重要。

成员国同意进一步加强在贸易、生产能力、运输、能源、金融、投资、农业、海关、电信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领域的合作,以改善人民的福祉和生活水平,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为此,成员国将继续努力,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投资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成员国强调,应继续深化运输领域的多边合作,包括建设和改造现有的国际公路和铁路运输路线以及多式联运走廊,建立国际多式联运、物流、贸易和旅游中心,采用创新和节能技术,根据先进的国际标准优化通关程序,以及联合实施其他旨在有效利用成员国过境运输潜力的基础设施合作项目。成员国特别重视观察国和对话伙伴参与能够提高本区域互联互通水平的项目。他们强调,应继续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关于建立和运营综合运输系统的协定草案》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领导人会议构想》进行谈判。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各成员国将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的合作,高度重视落实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框架》,认为应制定一揽子措施,加强粮食安全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巩固合作的法律基础,开展信息分析和人员培训,并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这方面的下一个实际步骤是谈判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计划”的实施计划。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特别账户)的研究,并支持继续进行相关磋商。成员国认为,在相互贸易中扩大本币结算规模非常重要。为此,成员国将继续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和金砖国家中小企业区域论坛于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举行,上合组织商业论坛分别于2019年5月17日在乌法和比什凯克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工业家的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成员国强调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定期举办上述论坛和展览的重要性,以扩大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的商品进出口总量,并促进工商界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积极评价2018年12月4日至6日在车里雅宾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会议和2019年5月14日至16日在重庆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会议的成果。他们欢迎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与发展纲要》。

成员国将进一步挖掘上海合作组织工商理事会和银行联合体的潜力,支持工商界提出的联合合作倡议,实施上海合作组织地区金融、投资、高科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会员国指出,合理开发和有效管理水资源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保护环境、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可持续社会发展目标具有特殊意义。他们欢迎第73届联合国大会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关于进一步协调水资源保护措施和提高运作效率的“2018-2028年水促进可持续发展国际行动十年任务中期全面审查”的第226号决议。

成员国对咸海持续干涸的严重后果表示关切,并指出加强与联合国及相关国家和机构合作的重要性。

成员国认为,应利用区域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的潜力,在欧亚地区建立开放、互利、双赢、广泛和平等的合作,以确保可靠、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

成员国重申,应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内部加强成员国外交政策的协调,应加强成员国外交部、驻外使馆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以及其他国际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在这方面,成员国注意到巴基斯坦主动协调成员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合作。

成员国强调,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和友好国际组织应继续通过上海合作组织工商理事会和世界银行联合会,积极推动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的务实合作。他们欢迎通过《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发展合作路线图》,支持进一步扩大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的联系。

成员国将继续加强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开展青年工作,进一步巩固睦邻友好合作,促进本组织地区的文明对话,造福各国人民。各成员国将保护和鼓励文化多样性,开展本地区文化和自然遗产研究领域的合作,举办国际艺术节和竞赛,深化造型艺术、音乐、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档案、博物馆和图书馆领域的合作,加强人员交流,重点关注古丝绸之路沿线的青年交流和旅游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将进一步致力于发展高风险流行病和传染病防控合作,以确保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在此基础上,他们将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卫生部门负责人定期会议的框架内开展工作。

各成员国积极评价卫生领域的合作成果,特别是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应对本组织地区流行病威胁的声明》的执行情况。成员国支持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卫生合作主要措施计划(2019-2021年)》,并将继续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非传染病、应对突发卫生事件、远程医疗以及促进医务人员和机构之间的交流方面开展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支持稳步实施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与发展框架》和《2019-2020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与发展框架实施联合行动计划》,欢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世界旅游组织谅解备忘录》。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世界游牧运动会创始成员在展示和促进古代游牧文明和传统方面发挥的作用,并指出第三届世界游牧运动会于2018年9月2日至8日在乔普纳塔成功举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18年9月6日至10日在沙赫里斯塔布兹和2019年4月5日至10日在铁尔梅兹举办了国际木卡姆和巴克西艺术节,以保护和进一步发展上述独特的音乐类型。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认为,上海合作组织论坛是一个公众和专家协商机制,论坛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员国强调非政府外交在加强会员国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共同感情方面的重要性。他们注意到上海合作组织乌兹别克斯坦非政府外交中心的工作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和丝绸之路文化融合中心的倡议。

成员国欢迎2019年5月15日至16日在比什凯克成功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妇女论坛。

成员国欢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媒体合作协议》的签署,指出鼓励媒体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并积极评价2019年5月23日至2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论坛的成果。

成员国强调体育是促进非政府对话的重要和有效途径,并欢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签署《体育合作协定》。

各成员国指出,2018年12月2日的“商河昆明国际马拉松”和2019年5月11日的“商河伊塞克湖马拉松”成功举办,支持定期举办上述活动,以加深成员国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增强本组织的国际影响力。

成员国支持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支持利用教育部门和大学之间的合作渠道,通过校长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大学生交流,进一步扩大各国教育系统现代化措施的信息交流。

成员国强调,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应进一步发展,吸引相关国家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设立和运营协定》。

会员国指出,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和联合救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积极评价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委员会的工作,注意到2019年6月13日至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委员会常会的成果,强调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委员会应进一步积极参与落实2018年6月10日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的信息》的实施纲要。

成员国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科技园和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改善该地区的商业环境,并支持青年创业项目,如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理事会框架内的“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创业国际孵化器”。

会员国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提出的制定联合国青年权利公约草案的倡议,并愿意在这方面保持协调。

成员国指出,2019年3月2日至12日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举行的第29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框架内的国际服务项目"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卡"已经启动,并肯定了2019年5月在贝尔戈罗德举行的第四届上海合作组织全国大学青年论坛和2019年6月4日至9日在斯塔夫罗波尔举行的第三届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全国大学春季国际文化节的成果。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基于维护本组织区域生态平衡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成员国为子孙后代的利益保障人民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并欢迎签署本组织环境保护合作概念实施措施计划。

成员国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四届会议通过了执行《巴黎协定》的详细规则,并重申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

成员国指出,成员国的科研机构和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中心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国强调,应实施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科研机构合作实际措施计划(2019-2020年)》(路线图),通过实施共同科技项目、联合科研、举办学术机构间竞赛和交流,探索上海合作组织的科技和创新潜力。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指出,2020年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5周年的盛大庆祝活动,这将再次突出避免大规模人员伤亡悲剧重演的永久和重要意义,必须坚决反对复活法西斯意识形态以及仇外和不容忍思想的企图。成员国支持俄罗斯倡议成员国元首在2020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就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发表声明,共同推动第7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打击和美化纳粹主义、新纳粹主义及其他助长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不容忍行为”的决议。 其中包括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定位为全人类的世界遗产,并将所有国家反法西斯战士的纪念碑视为全人类的纪念碑。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斯坦2018年至2019年担任主席期间的工作,认为其成就巩固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积极有效的合作以及睦邻友好关系。

成员国将依靠高度互信来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

成员国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各领域的合作,把合作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努力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持久和平、友谊、繁荣与和谐。

印度共和国总理莫迪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托卡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热恩贝科夫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伊姆兰·汗

俄罗斯总统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曼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耶夫

2019年6月14日,比什凯克

标题: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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